各系部、各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1〕39号),2021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一)考生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含实践、论文)且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具有专科以上(含)前置学历,且必须能在学信网()查实,2001年以前取得毕业证的学生,需要考生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前置学历信息或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学信网上查实者,本次一律不办理本科毕业证。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可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自考管理系统:,在“查询”菜单下,点击“毕业资格审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看是否可以申请毕业。
二、信息核对
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规定, 毕业证书上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能更改。申请毕业的考生须仔细核对本人的考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和照片,因考生未仔细核对,导致学历信息有误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考生信息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本次不能申请毕业,考试院将另行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申请考籍更改或更换照片,待考籍信息正确、照片符合要求后再申请毕业。
三、时间安排
(一)前置学历审核申请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审核前置学历(即考生已具有的专科或专科以上的学历信息)。前置学历申请审核时间为11月3日至12日,考生登录,在“考籍管理”菜单下,进入“前置学历申请”,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申请,特殊情况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显示“审核通过”的,说明前置学历审核步骤已完成。
(二)毕业申请
11月22日至26日,考生登录,提交毕业申请,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一份(附件1),申请表签名必须要用正楷字手写,其他内容可以电脑录入,身份证复印件可以粘贴照片后打印,复印件不得随意放大或缩小(可微调),复印件必须清晰,申请时间填11月22日至26日内的任意一天,审核意见栏考生不填。请考生于11月28日前将毕业申请表交至所属的系部,疫情期间建议邮寄,具体邮寄地址和邮寄要求由自考班主任公布。
四、其他
(一)成人继续教育部不单独收取考生的毕业申请表,由各系部按如下要求收取申请表。申请表未规范填写或复印件不清晰的,要求更换。各系部于12月2日前将毕业申请名单(附件2)和申请表交到明德楼A307办公室,申请名单和申请表需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考生不填附件2。
(二)毕业申请期间,如有自考本科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由考生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附件3),申请时间与毕业申请一致。
附件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附件2:
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名单
系部: (盖章)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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