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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2-11-05 11:01:38   文章来源: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主考院校一览表

主考院校名称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山西大学专科1680503法律事务
2690206行政管理
3960101新闻学(停止新生报名)
专升本1020101经济学
2030101K法学
3030301社会学
4050201英 语
5050301新闻学
6120402行政管理
7120409T公共关系学
山西财经大学专科1630302会 计
2630701市场营销
专升本1020301K金融学
2120202市场营销
3120203K会计学
4120206人力资源管理
太原理工大学专升本1080204机械电子工程
2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81001土木工程
4081501采矿工程
5120103工程管理
6120201K工商管理
山西师范大学专科1670102K学前教育
2970201汉语言文学(停止新生报名)
专升本1040101教育学
2040106学前教育
3050101汉语言文学
山西农业大学专升本1090101农 学(停止新生报名)
2090401动物医学(停止新生报名)
3120301农林经济管理(停止新生报名)
长治医学院专升本1101101护理学
2401101社区护理学(停止新生报名)
3071102应用心理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专升本1330101K监所管理(停止新生报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升本1030612TK公安管理学
35个专业专科7

本科28


二、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对照表

本科层次(28个专业)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代码及名称主考院校备注
新专业代码及名称原专业代码及名称
经济学经济学类020101经济学B020115经济学山西大学
金融学类020301K金融学B020106金融山西财经大学
法学法学类030101K法学C030106法律山西大学
330101K监所管理*B030109监所管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停考
社会学类030301社会学B030207社会学山西大学
公安学类030612TK公安管理学C030401公安管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教育学教育学类040101教育学B040108教育学山西师范大学
040106学前教育B040102学前教育山西师范大学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01汉语言文学C050105汉语言文学山西师范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050201英语C050201英语山西大学
新闻传播学类050301新闻学C050305新闻学山西大学
工学机械类080204机械电子工程B080307机电一体化工程太原理工大学
计算机类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702计算机及应用太原理工大学
土木类081001土木工程B080825土木工程太原理工大学
矿业类081501采矿工程B080109采矿工程太原理工大学
农学植物生产类090101农学B090102农学山西农业大学停考
动物医学类090401动物医学B090403畜牧兽医山西农业大学停考
医学护理学类101101护理学B100702护理学长治医学院
401101社区护理学*B100705社区护理学长治医学院停考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03工程管理B020256项目管理太原理工大学
工商管理类120201K工商管理B020202工商企业管理太原理工大学
120202市场营销B020208市场营销山西财经大学
120203K会计学B020204会计山西财经大学
120206人力资源管理B020218人力资源管理山西财经大学
农业经济管理类120301农林经济管理B020114农业经济管理山西农业大学停考
公共管理类120402行政管理B030302行政管理学山西大学
120409T公共关系学B050309公共关系山西大学
理学心理学类071102应用心理学71102应用心理学长治医学院

注: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排序,其中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按照学科属性列入所属学科门类下。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为特设专业。

3.表中所列“原专业”为现开考专业。

专科层次(7个专业)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代码及名称主考院校备注
新专业代码及名称原专业代码及名称
财经商贸大类财务会计类630302会计A020203会计山西财经大学
市场营销类630701市场营销A020207市场营销山西财经大学
新闻传播大类新闻出版类960101新闻学*C050308新闻学山西大学停考
教育与体育大类教育类670102K学前教育A040101学前教育山西师范大学
语言类970201汉语言文学*C050114汉语言文学山西师范大学停考
公安与司法大类法律实务类680503法律事务C030112法律山西大学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690206行政管理A030301行政管理山西大学

注: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排序,其中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按照专业类别列入所属专业大类下。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

3、表中所列“原专业”为现开考专业。

三、停考专业列表及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主考院校结束性考试时间(含)办理毕业证书截止时间停考文件
1A030103监所管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5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2014〕3号
2C030111律师山西大学2014年10月2016年12月晋招考自〔2014〕2号
3A020219电力市场营销

晋招考自〔2014〕4号
4A040103小学教育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5〕7号
5A040106教育管理


6C050207英语


7B070202物理教育


8B070302化学教育


9A080704电子技术山西师范大学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5〕7号
10B040302体育教育


11B080705电子工程


12A100701护理学山西职工医学院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6〕5号
13B082205工业工程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5〕7号
14A090401畜牧山西农业大学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5〕7号
15B070404生物工程


16A020101统计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10月2018年12月晋招考自〔2015〕11号
17A020105金融
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5〕7号
18A020109国际贸易


19A020205人力资源管理


20A020228物流管理


21A020313销售管理


22A090603乡镇企业管理


23B020110国际贸易


24B020314销售管理


25A020118餐饮管理太原师范学院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2014〕20号
26B020119餐饮管理


27A020112工商行政管理山西财经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7〕26号
28B020229物流管理


29B030203社会工作与管理


30A020215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管理方向)太原理工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7〕26号
31B050433视觉传达设计


32B080605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33B081726汽车维修与检测


34B020216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管理方向)


35A090101农学山西农业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7〕26号
36A090402兽医


37B090113现代园艺


38A020209旅游管理山西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7〕26号
39A020211饭店管理


40A030104经济法学


41A080759计算机网络及应用


42B020210旅游管理


43B040107教育管理


44B040108教育学(与山西师大双主考)


45B060202档案学


46B080709计算机网络


47A050102秘书山西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7〕26号
48A050303公共关系山西师范大学


49B040202思想政治教育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7〕26号
50B050311广播电视编导


51B050410美术教育


52B050461影视美术设计


53B070102数学教育


54C030403公安管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7〕26号
55B040112小学教育太原师范学院2020年10月2021年12月晋招考自函〔2018〕10号
5690101农学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10月2024年12月晋考委〔2021〕1号
5790401动物医学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10月2024年12月晋考委〔2021〕1号
58120301农林经济管理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10月2024年12月晋考委〔2021〕1号
59330101K监所管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5年12月晋考委〔2021〕1号
60401101社区护理学长治医学院
2025年12月晋考委〔2021〕1号
61960101新闻学山西大学
2025年12月晋考委〔2021〕1号
62970201汉语言文学山西师范大学
2025年12月晋考委〔2021〕1号

说明:

一、停考专业的考生若没有取得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在其它专业中参加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

二、如果停考专业的考生仍有部分专业课程未取得合格成绩,可在我省现开考的同层次的课程中选考相同、相近且不低于原学分的课程;如没有相同相近课程的,可选择不低于应考课程学分的任意课程参加考试;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所考课程考试合格后,达到原专业学分要求的仍可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

四、网上报考须知

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于2020年起启用“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流程》等相关材料,按要求进行报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报考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逾期不予补报。考生选择报考专业时,必须认真阅读专业报考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监所、护理等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专业报名条件(详见专业报考要求)。

三、所有考生报考前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等有关政策法规。遵守报名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必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承诺后方可参加自学考试。

五、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4月、10月。2023年4月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报名时间为2月下旬;10月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22日,报名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提前发布的报名公告。

六、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须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的内容有考试时间、考试课程、考试地点、考场号等信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等进入考场。

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模式,考生持准考证可报考所有开考专业中的任意一至四门课程,同时规定,考生首次报名后,只能有一个准考证号,在报名地区参加自学考试。因工作调动、学校毕业等原因,需要在本省跨市变动考试地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省内转考申请。具体的办理时间请及时关注官网信息,省内转考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第七章省内转考程序及规定。

八、在籍考生,因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照、性别、照片)错误,导致本次考试不能报名,须在报名期间由考生本人携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情况须提供属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材料到报名点自考部门提出修改错误信息的申请,具体情况请电话咨询所在报名点自考部门,填写《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审批同意后予以修改,修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得再次修改。其他非关键信息,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考生不得使用有错误信息的《准考证》参加自学考试,否则责任自负。

九、为维护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规定从2016年起“在每场考试过程中,采集考生笔迹信息。笔迹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准考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包含填写说明、不少于50字的抄写文字、考生签名及日期等)。”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市自考部门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
太原0351-3182181
大同0352-2537440
阳泉0353-2297081/2297079
长治0355-2058515
晋城0356-2066109
朔州0349-8851183
晋中0354-3806644
运城0359-2023244
忻州0350-2020429
临汾0357-2682335
吕梁0358-821168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五、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转型发展,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免考课程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部分 免考课程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凡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本规定的均可免考相应课程。

第二条 有关的基本概念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分为理论课(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性考核课程。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

1、本科段公共政治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2、专科段公共政治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

1、数学类课程:《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复变函数和积分变换(02199)》、《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和《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2、外语类课程:《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第二外语(日语)(00840)》、《第二外语(法语)(00841)》;

3、计算机类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

4、物理类课程:《物理(工)(含实践)(00420、00421)》;

5、汉语言类课程:《大学语文(04729)》。

四、本办法规定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是指名称一致、学分等于或高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一学分相当于十八学时),并在专业培养目标中地位、作用及要求掌握的程度一致的理论课程;“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是指原所学专业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试课程,考查课、辅修课、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课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第三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课程。

第四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高等院校的本、专科肄业生、结业生、退学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且专业层次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

第五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高等学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除按照上述规定免考课程外,还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公共基础课程。

1、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线性代数》。

2、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含实践)。

3、汉语言文学类、秘书类、新闻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

4、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第六条 哲学、政治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可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

第七条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不需办理课程免考手续,可直接使用。

第八条 凭各类等级证书办理免考的规定

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等级证书持有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具体详见“各类等级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

各类等级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

证书名称证书说明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备注
全国大学英(日)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证书或成绩单证书或425(60)分及以上成绩单00840第二外语(日语)
00012英语(一)
00015英语(二)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证书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单00012英语(一)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单00012英语(一)
00015英语(二)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证书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证书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合格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与NIT《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桌面出版》《会计电算化》《数据库》《程序设计》《计算机绘图》《多媒体应用》《因特网》《局域网》等其中之一,两个合格证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第九条 申请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以通过加试若干未使用过的任意理论课程进行免考,课程累计学分分别不能低于7学分和14学分,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考生须查询专业开考计划,如专业课程设置对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有具体要求的须按其课程设置执行。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是否授予学位须咨询主考院校。

第十条 免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的考生,其成绩为“免考合格”。

第十一条 免考获得的学分总数不能超过该专业总学分的50%,反之不允许申请毕业。

第二部分 办理免考操作程序

一、免考申请对象:

取得本省一门及以上统考合格课程,且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

二、免考材料:

(一)持学历证书免考的考生

1.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网上申请系统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持学历证书免考须先验证考生已取得的学历,请考生务必确保本人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对确实具有专科或本科学历但未能在学信网上查询的考生,请提前准备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尽快在网上自行申请办理或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以免影响当次免考审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与龙城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山西政务服务中心内。

2.考生须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项目,输入本人已取得学历的证书编号,系统将检索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选报免考课程,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照片)。

3.持学历证书免考的考生,需上传本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原毕业(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原件照片(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或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印自×××同志毕业生档案”字样同时具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的成绩证明原件照片,成绩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成绩证明复印件不予认可。

(二)持各类等级证书免考的考生

请考生按照本人申请免考项目的提示,准确填选证书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扫描件(照片)。

三、免考审核

我省自学考试免考审核采取省市县三级审核,均在”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

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免考审核结果查询

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点击菜单栏进入“考生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密码、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登录平台查询。免考结果在“查询中心”的“当次免考审核结果查询”处查看,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官网公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各市要提前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免考工作,热情为考生服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六、本办法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六、省际转考程序及规定

我省从2016年1月1日起凡是涉及省际转考考生的考籍档案统一实行电子转考,现将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我省考生申请转出考籍档案到外省(市、区)

(一)转出流程

1、凡我省在籍考生要求转往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级转考(转出)手续,首先由考生本人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选择首页菜单栏右侧“考生登录”下的“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密码及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登录平台。未获得登录密码的在籍考生需要先进行注册(参考课程报名注册方法)。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可进入“个人中心”,考生可通过快捷入口选择“转考申请”,点击“省级转考申请”办理即可。

2、考生完成网上转考申请后,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历次合格课程查询(2001年后)、转入地准考证、转入地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籍所在市自考部门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由市自考部门进行初审合格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考生须签字确认,未经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考(转出)。

3、各市自考部门将本市申请转往外省(市、区)的考生信息在“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初审后,须点击“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提交至省端审核,审核无误后打印本市《省际转出审批表》,连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考生签字)及考生提交的其他规定材料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考中心)。省招考中心由信息管理经办人员生成我省本次省际转考(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4、考生须向转入地省级自考部门咨询转入情况和确认时间,按转入地要求签字确认后转考手续完成。

(二)转出要求

1、考生须在转入省(市、区)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三)转出时限

序号事 项经办单位(人)上半年下半年
1提交申请、确认签字考生、市自考部门2月底8月底
2数据审核省招考中心2月底8月底
3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试部门省招考中心3月1日-10日9月1日-10日
4回执处理省招考中心3月11日-31日9月11日-30日

二、外省(市、区)考生申请转入考籍档案到我省

(一)转入流程

1、省招考中心收到转出地省级考试部门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给我省的转入考生电子档案后由自考处进行审核。

2、省招考中心经办人员将转入考生信息通知各市自考部门,并在“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下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同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转入考生名单及确认签字时限。

3、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看自学考试相关转入信息,在规定日期内,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人考籍所在市自考部门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4、各市自考部门将已签字确认的考生信息通过“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提交至省端,将平台上生成的本市《省际转入审批表》连同考生签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招考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省招考中心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留存,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5、省招考中心信息管理经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核准后给转出省发送回执,转考完成。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的第1条至第5条的规定。

2、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3、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转入时限

序号事 项经办单位(人)上半年下半年
1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据省招考中心3月1日-10日9月1日—10日
2审核转入数据省招考中心3月11日-13日9月11日—13日
3转考考生按网上公布的要求到考籍所在市自考部门现场签字确认考生、市自考部门3月14日-23日9月14日-23日
4将转入接收结果数据包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省招考中心3月27日-30日9月27日—30日

三、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有关转考确认手续者,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同时,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如欲再办理转考手续,须重新履行转考程序。

四、本办法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注:在办理省际转考时,考生在2016年1月及以后取得的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应附有与之对应的考生笔迹信息。在考生诚信考试档案中,笔迹信息可以作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的主要内容,同时可以作为违规替考的主要依据。

七、省内转考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省内转考流程:

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每年2月、8月)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选择首页菜单栏右侧“考生登录”下的“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密码及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登录平台。未获得登录密码的在籍考生需要先进行注册(参考课程报名注册方法)。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可进入“个人中心”,考生可通过快捷入口选择“转考申请”,点击“省内转考申请”办理即可。

二、注意事项:

转考期间,考生只得提出一次申请。考生申请省内转考办理结果,可在理论课报名期间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省内转考一经办理成功,必须在转入地参加考试。

八、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一)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审核鉴定,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鉴定,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四)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取得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专科(含)以上毕业证须为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且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申报的本科毕业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须与专科毕业信息一致。如查询不到本人专科毕业信息,请尽快在网上自行申请办理或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认证机构办理专科学历认证,以避免影响本科学历的认证及使用。

山西省学历认证机构: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认证部。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与龙城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山西政务服务中心内。

(五)申办程序

1、申报毕业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平台”,在“考生登录”窗口输入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密码及随机生成的验证码,通过“快捷入口”→“毕业申请”进行申报。

2.确认系统生成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照片等)准确无误;

3.按要求如实录入或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毕业申请;

4.待系统审核通过后,须完成在线缴费(标准:40元/每生,晋价费字﹞[1996]140号);

5.网上下载并打印两份《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有关信息,按要求如实填写或录入相关内容,要求本人亲笔填写;无误后,考生须本人亲笔签名;否则,后果自负。

6.经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鉴定该生思想品德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7.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生登记表》交各县(市、区)自考部门,毕业申请成功。上传旧计划课程合格证及其他材料的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与《毕业生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交回各县(市、区)自考部门。

8.如无法完成提交,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各县(市、区)自考部门完善毕业申请手续。

9、毕业审查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进行。毕业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六)考生若丢失毕业证书,只能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丢失证书的毕业生可于每年的6月或12月上旬,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查询结果”到所在县(市、区)自考部门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经县(市、区)自考部门审查符合条件者,可领取《毕业证明书审批表》,考生如实填写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后交县(市、区)自考部门。

毕业证明书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办理。

笔迹信息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取得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对应的笔迹信息须记入考生考籍档案。在对考生进行毕业审定时,考生笔迹信息的比对将作为毕业审核的重要环节。

(七)遗失自考档案(即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考生可联系山西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进行复印。电话:0351-4862668 。

九、毕业证书信息有误如何更正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毕业生由于报名时原始数据提供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不到毕业信息,影响了个人毕业证书的正常使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如下更正办法:

一、凡需要更正毕业证书信息者,均需向所在市自考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毕业审批登记表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机打户籍证明四种原件)以及相关材料的两份复印件,并填写《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信息更正申请表》(在市级自考部门领取)。

二、2001年6月(包括2001年6月)以后取得的毕业证书,由市自考部门办理毕业审查时上报我中心相关材料,待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考办更正。

三、2003年6月(包括2003年6月)以后获得的毕业证书,由我中心信息技术处按照更正后的信息重新打印新证书;2002年12月(包括2002年12月)之前的毕业证书无法打印新证书,只能办理毕业证明书。

四、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重新打印毕业证书及办理毕业证明书,每年两次(6月、12月),办理完毕后,由市自考部门领取并向申请人发放。申请人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毕业证书。

十、自考成绩查询

1.当次考试成绩查询

(1)网上查询

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在首页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本人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密码及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查询中心”点击“当次成绩查询”即可查询到个人本次考试的成绩情况,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相应信息。查询时,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其他支持极速模式的浏览器,系统不支持手机登录。

(2)现场查询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所在市的县(市、区)自考部门查询。

2.历次合格成绩查询

已注册“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查询2001年以后的历次合格成绩可采用网上查询,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在首页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本人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密码及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查询中心”点击“合格成绩查询”,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相应信息。

未注册“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的考生,查询2001年以后历次合格成绩也可采用网上查询,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在首页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未注册考生2001年历次合格课程查询,输入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验证码登录查询。

十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实践课考核及毕业答辩时间安排

2023年我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实践课考核及论文答辩)报考将统一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平台”报名,考核时间按照各院校公布时间为准(详见下表),请考生认真阅读,按时赴考。

实践性环节报名届时将提前发布报名公告,请各位自考生及时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信息。

主考院校考核类型报名时间考核时间报考须知院校地址咨询方式
山西大学本科各专业论文答辩(含英语本、专科专业实践环节)2023年6月1日-7日2023年下半年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报名,完成报名后,登录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查看具体安排。(http://jxjyxy.sxu.edu.cn/
zxks/kszn/index.htm)
地址: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太原市南中环街山西大学南门东侧200米)
公交车:55路南中环太榆路口或103路终点
电话:0351-7325105
QQ:2719207978
2023年12月1日-7日2024年上半年
专科、本科各专业实践课考核2023年6月1日-7日2023年下半年
2023年12月1日-7日2024年上半年
山西师范大学论文答辩
(本科)
2022年12月1日—7日2023年5月13日报到上午:8:30—12:00 下午:3:00—5:0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报名,完成报名后,登录山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查看具体安排。https://jxjyxy.sxnu.edu.cn/山西师范大学(北校区1号办公楼)继续教育学院
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电话:0351-2051320
5月14日答辩       上午:9:00—11:00
2023年6月1日—7日2023年11月11日报到上午:8:30—12:00 下午:3:00—5:00
11月12日答辩      上午:9:00—11:00
实践环节
(本、专科)
2022年12月1日—7日2023年5月13日
考核
上午8:00
2023年6月1日-7日2023年11月11日
考核
上午8:00
山西财经大学论文答辩2022年12月1日-7日2023年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申请加入 2023 年自考实践、实验学员 QQ 群,加群时请务必注明专业及姓名,否则不允许加入,具体缴费时间和方式在 QQ 群里公布,缴费成功后安排论文答辩和实践课相关事项山西财经大学北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135号)山西财经大学自考办电话:
0351-7668942    
网址:www.sxufe.edu.cn/
实践环节2023年6月1日-7日
太原理工大学论文答辩2022年12月1日-12月7日2023年5月,各专业具体日期安排在考生缴费完成后在学院网站及QQ群(799946659)公布。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申请加入2023年自考实践、实验学员QQ群(799946659),加群时请务必注明专业及姓名,否则不允许加入,来校缴费时间在QQ群里公布,缴费成功后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及其他有关实践性环节事项。太原理工大学西区继续教育学院(太原市西矿街53号)电话:
0351-6014416
网址:
http://jxjyxy.tyut.edu.cn/
zxks.htm
实践环节
山西农业大学论文答辩2023年6月1日-7日2023年下半年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历次合格成绩网上打印件、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电子版及纸质定稿毕业论文2份。具体报名事宜详见官网通知。山西农业大学教学管理楼309室0354-6288817
0354-6288410
0354-6288719
网址:
http://cjy.sxau.edu.cn/
实践环节
长治医学院论文答辩2023年6月1日-6月7日2023年9月14日报到,9月15、16日实践课及论文写作辅导;          考生培训时须带身份证、历次合格成绩网上打印件、1寸照片1张(彩照、黑白均可)、专科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专科二维码一份,护士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答辩时须带护士工作服和培训结业证(课程全部通过的学员,方可报名参加培训和毕业实践考核、论文答辩,若计算机实践免考须带相关证书供审核)。长治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电话:0355-3034121
实践环节2023年11月17日报到,11月18日实践课考核及论文答辩13663652188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论文答辩实践环节2023年4月考试后一周内(报名前务必与山西警官学院成教部联系)5月下旬考生需带身份证、准考证(或准考证打印条)、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山西警察学院(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西北坊段799号)电话:0351-2953736
2023年10月考试后一周内(报名前务必与山西警官学院成教部联系)11月下旬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论文答辩2022年11月20日-12月20日2023年5月20日-30日交论文考生需带身份证、历次合格成绩网上打印件。具体报名事宜咨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民警培训中心。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南路34号,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民警培训中心0351-2873831
实践环节2023年9月参加实践环节考试

论文答辩、实践环节成绩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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