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门类 |
工学 |
专业层次 |
专科 |
毕业学分 |
71 |
培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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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建筑工程专业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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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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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毕业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和施工管理能力,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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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
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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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实验的课程由主考院校按实验大纲要求安排; 2.在独立本科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进行实际结构设计和施工设计,毕业设计答辩合格方能获得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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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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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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