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门类 |
工学 |
专业层次 |
专科 |
毕业学分 |
74 |
培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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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从事发电厂及电力系统运行、检修、安装及管理工作和一般电力工程设计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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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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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定的电工、电子及计算机技术的理论基础和外语阅读能力;掌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的运行理论与设计方法;掌握发、变电所的主要设备、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工作原理及检修、安装、调试的基本方法;具有解决本专业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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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
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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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电工原理(1)、电机学(0.5)、电子技术基础(电)(1)、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1)、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5)、电力系统继电保护(1)。出自考委[1997]1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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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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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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