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年10月自考顺利结束
自治区2011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在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的指导、关心下,在各级教育行政、纪检监察、公安、保密、安全等部门积极参与、通力协作下,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于10月23日下午顺利结束。考试各项组织工作实施规范、有序,整个考试过程安全、平稳、顺利。
本次考试,我区用汉、维、哈、蒙四种文字在全疆17个考区90个考点开考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育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总报考人数为:71531人,报考科次为:173335。其中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51487人、137847科次;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报考20481人,35488科次。总体情况与上年同期持平。全疆共设有1900多个考场,有近5000名考试工作人员参加组考、监考和巡视工作。
考试期间,自治区自考办成立了由40名巡视员组成的19个巡视组奔赴各考区对考试组织管理、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等进行巡视检查。22日上午教育厅厅长吐尔逊·伊不拉音、教育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阿曼古力·依明江、教育厅副厅长马文华、毛力提·满苏尔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和自考办的领导对乌鲁木齐市考区的部分考点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本次考试,我区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首次实行计算机辅助网上阅卷工作,是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方面重大变革。针对本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4种语言命题,共计512门课程的实际情况,自考办提早对此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在试卷题型的修改、答题卡的设计印刷,考务工作流程的调整等方面完成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为配合做好网上阅卷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自考办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及阅卷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考试机构将《自学考试考生作答须知》、《自学考试答题卡图解说明》发到每一位考生,针对考试工作流程的变化,自考办重新修订了《考务工作手册》和《自学考试监考人员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考试各环节的工作步骤、要求,同时要求各级考试机构加大对考试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的培训力度,确保了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两项考试的试卷扫描工作已于10月23日正式开始,教育厅副厅长毛力提·满苏尔亲自到扫描点对本次考试试卷扫描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他要求负责试卷扫描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保证试卷扫描工作不出任何问题。本次考试的阅卷工作将从10月28日在各主考院校评卷点分别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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