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3年自考省外转入和省内转出办理程序
安徽本省范围内不需办理转考手续,只要在新地市作新生报考,合格成绩全省通用,毕业时提供原先准考证或号码即可。
时间:5月初、11月初发送邮件到指定的信箱。
省外转入
资格条件:
(1)有合肥市准考证且在合肥市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
(2)在安徽招生考试网查询到档案已到安徽省。
办理流程:
携带以下材料(并按照下列顺序用订书机或回形针装订)到市教育考试院现场办理。
(1)打印安徽招生考试网的转考查询结果页面并在打印页上写上拟转入安徽准考证号和联系电话;
(2)合肥市准考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外省合格证复印件或成绩证明;
(5)转出省出具的转考介绍信。
注意事项:
(1)考生在外省办理的免试课程和实践论文成绩无法转入;
(2)考生从外省转入的成绩无法从安徽省转出;
(3)所有打印页和复印件均为A4纸;
(4)只接收在安徽招生考试网查询到的转考信息中,拟转入安徽准考证号为空或者转考信息有误的考生办理;
(5)在安徽招生考试网查询到的转考信息中,拟转入安徽准考证号不为空且信息无误的考生,请将办理转入需要提交的材料,在毕业申请时和申请毕业的材料一起提交,不再单独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时间:
每年5月初、11月初。
省内转出
转到外省请下载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表格,使用电脑填写并打印出,一式两份。
携带:(1)以上A4纸张‘转考成绩证明’两份;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准考证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具体时间和程序请浏览本网的通知及自考行事历。
注意事项:
1、复印件均为A4纸张;
2、提供在我市参加考试所有的准考证(或准考证号码);
3、考生申请转考可由他人代办,但提交材料时需要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考生如因暂时或短期在省外工作可考虑不必办理转出手续,可将在省外取得的成绩转回,与原档案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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