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3年10月自考考生须知
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进入规定的考场,入场后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和规定的考试工具外,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武器、书包、袋子、文具盒、涂改液、修正带、视频音频播放器、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或计算机等带入考场。因各种原因已带到考场的,必须集中放置于指定位置,但监考员不负责保管考生物品。考生如需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所带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记事、影音播放、无线通讯等功能。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3、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先检查试卷与本人报考科目是否相符,是否有缺页、缺题,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准确清楚地填写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座号,不能漏填或者填错。凡姓名、准考证号、座号三者之一漏填、填错或字迹模糊不清而无法辨认的试卷,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成绩无效。
4、上午考试开始时间为9点正,下午考试开始时间为下午2点30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的30分钟以后才可以交卷出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提前交卷的考生,要先举手示意,待监考员允许后再离开座位。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题分发错误、缺页或字迹模糊不清等,可举手向监考员报告。
6、书面答卷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同一科目的书面答卷中,不得使用不同颜色的墨水。答题不能写在草稿纸上。填涂答题卡必须使用2B铅笔。部分科目的考试需使用绘图绘画工具、计算器或其他用具,考生在报考时应了解当次考试的具体要求。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离开座位到处走动,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换卷和传抄,不准冒名代考,不准贿赂监考人员。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考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走,不得翻看他人答卷。
9、考生如有违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违规考生应在监考员登记的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拒绝签名的,准考证暂时不发还考生。考生被监考人员认定违规,对所认定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应当即到考场办公室陈述和申辩。
相关链接:广西2013年10月自考报名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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