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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3年7月自考课程使用计算器问题通知

2013-07-05 10:27:07   文章来源: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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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另《机械设计基础》(课程代码:02185),要求考生需携带如下工具:计算器及直尺、圆规、量角器等工具。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3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02013 
初等数论 
6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7 
0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8 
10099 
近世代数 
9 
11401 
中学数学方法论 
10 
11503 
组合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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