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3年自考工作中主考、副主考职责
一、主考在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二、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负责组织布置考点及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负责本考点备用试卷、余卷的管理。
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须启封备用试卷,应报告考区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并须由主考、副主考2人签名负责。
五、负责本考点终止违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继续参加考试、工作及偶发事件的处理。
六、负责本考点答卷回收和运送工作。
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装订与密封,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七、负责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区主任。
八、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
考试结束后,向考区委员会报告本次考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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