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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3年自考经济法(农业)课程考试大纲

2013年01月09日    来源: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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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名称:经济法(农业)             课程代码:05211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学习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城镇经济与管理专业所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之一。该门课系统地介绍了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组织、设立;在经济活动中的市场交易规则;阐述了与市场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法、经济纠纷的解决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课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设置本课程,为了使考生能够掌握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通用规则,对解决经济纠纷的基本规则和方法有全面的了解,懂得如何将所学的法律原理用来解决实际经济纠纷。

  通过本课程学习,要求考生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组织设立规则,缔结合同的基本规则,对市场行为的规制要求,了解证券法、票据法、劳动法、纠纷解决等经济法律知识和相关概念,在此基础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能解决一般难度的案例,真正将知识运用于实际生活。

  经济法(农业)课程考试大纲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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