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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参加司法考试的自考生可提前办理毕业证书

2012-11-10 09:29:39   文章来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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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凡获得2012年全国司法考试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考生,如需提前办理毕业证书,请于2012年12月7日前将司法部普法网上打印的成绩单以及个人申请报告(写明自考准考证号、姓名、专业、联系电话)用特快邮寄至:福州市通湖路后曹13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林伟霖收,邮编:350001,联系电话:0591——876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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