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参加司法考试的自考生可提前办理毕业证书
福建省凡获得2012年全国司法考试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考生,如需提前办理毕业证书,请于2012年12月7日前将司法部普法网上打印的成绩单以及个人申请报告(写明自考准考证号、姓名、专业、联系电话)用特快邮寄至:福州市通湖路后曹13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林伟霖收,邮编:350001,联系电话:0591——87665937。
◎编辑推荐 |
·微视频:《毛邓三概论》新大纲、新题型完全解读 | ·2012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通知 |
·2013年自考“实验班”辅导考试不通过则返还学费 | ·2013年上半年全国各省自考报名汇总 |
- 热门课程
- 报名咨询
相关资讯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