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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关于办理自考准考证续证通知

2012-10-31 11:04:25   文章来源: 中山市招生办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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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自考考生:

  自考准考证过期、丢失的考生,请于2012年11月20日凭身份证、旧准考证到中山市招生办办理续证手续。

  中山市招生办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大楼一楼左侧办证大厅,即市委党校旁。考生可乘坐003路公交在“和景花园”站下车。补办准考证收费标准:15元/证,请考生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费。

  补办了新准考证的考生请在2013年1月9-10日这两天到博导教育培训中心领取新证。博导教育培训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108号。联系电话:8822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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