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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2年下半年自考非学历证书报考要求

2012-09-05 10:24:49   文章来源: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报名

  一、开考非学历证书种类

  2012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非学历证书考

  试种类有: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能源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证书考试等六种。

  二、报考办法及报名时间

  非学历证书考试不接纳考生个人报名,参考考生请到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或助学组织办理报名手续。各助学组织报名前,须取得委托部门报名认证手续方可报名。《业务考评》(课程代码:05383)是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必修课程,也是更后一门课程,考生通过《业务考评》后,即可申请获得高级证书(具体报考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5日至9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等有关事宜由各市招考办另行通知。各市招考办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上报报名数据。

  三、考试规定

  考生须持准考证按指定的考点和考场对号入座。进入考场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但不得携带书籍、纸张、收录音机、外语电子辞典和通讯工具等考试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退场。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计算器的考试科目参见考试课程安排表。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违纪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通知成绩

  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评卷、登分工作分别由国家考办和省招考办负责。国家考办负责公布成绩并颁发课程合格证书,省招考办打印成绩通知单后负责下发成绩和课程合格证书。

  五、其他

  考生报名、考试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个人自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1982]170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和考试当天(包括往返必需天数)由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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