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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自考“大型建筑设计”课程考试大纲

2012年08月29日    来源: 天津招考资讯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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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名称:大型建筑设计

  课程代码:4859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建筑设计课程是建筑学专业课程结构中的主干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设计(本科)专业主要的专业技能课程。建筑设计是政策、技术和艺术等水平的综合体现。它是一门内容丰富,实践性很强的,以专业操作技能为主的课程。建筑设计课程遵循从小到大,从简到繁的认识规律,逐步扩大与加深建筑设计知识和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培养考生在建筑设计领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建筑设计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使考生通过学习与设计实践,掌握建筑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的工作技能。课程遵循由简入繁,循序渐进的原则,课题选择上要做到规模大小恰当,内容繁简适度,学习重点明确。

  课程的基本要求是:

  1、要求考生在师生互动的教学中能掌握科学的设计方法,构思能力和执业规格建筑师设计工作的操作技能和表现能力。

  2、要求考生在学习过程中扩大相关知识面,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全面协调解决好有关环境质量,经济适用,技术构造,建筑造型等诸多方面的设计问题。

  3、要求考生能在设计过程中,了解、熟悉和自觉运用国家有关法规、规范与条例。

  4、要求考生能在设计过程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考生注重生态、关注环境、重视“可持续发展”原则和“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

  三、与本专业其它课程的关系

  建筑设计课程与本专业许多课程相关联,是各相关课程的综合运用与表达。

  《素描》、《水彩》、《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计算机绘图设计》等课程为《建筑设计》课程提供了基本手段与基本技能。

  《建筑学原理》、《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力学与结构》、《建筑结构方案与选型》、《城市规划原理》、《建筑设备》、《建筑物理》、《建筑法规与经济概论》等课程为建筑设计课程提供了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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