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构成(平面、色彩、立体)”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构成(平面、色彩、立体)
课程代码:4817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构成艺术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专业(专科)的必修课程。它包括三部分内容,即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和立体构成。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构成的基本原理和构成要素的特点、组合形式规律等,以便将来熟练地运用到各专业设计的创意中。
二、课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构成的练习使学生对构成的基本知识有系统的了解,使自学应考者获得平面、色彩及立体构成设计必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近一步提高设计能力和美学素养。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自学应考者应做到:
(一)能顺利而准确的完成各项课程设计
(二)掌握现代构成设计规律,具有综合应用的设计表现能力,具有分析、评价优秀设计作品的初步能力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构成艺术》是艺术设计专业的必修课程,它与艺术设计专业的许多其他课程有着密切的关系。《素描》、《色彩》是本课程的基础,并与《设计色彩》等课程互相衔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