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电视节目制作实践”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电视节目制作实践
课程代码:4684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电视节目制作实践》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视节目制作(专科)专业的必考课。本课程是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系统实践操作,对本专业考生在电视节目制作实践技能培养具有重要作用。本课程为本专业考生必考课程之一。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使电视节目制作(专科)专业的考生在了解电视节目制作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利用电视节目制作理论与技术,掌握电视节目实际制作的基本方法及一般规律,并了解其应用领域和发展状况,为考生从事电视节目制作等类职业打下基础。
基本要求如下:
1、掌握摄像机的应用知识,具有使用摄像机准确捕捉光声信号能力;
2、掌握编辑机的应用知识,具有使用编辑机、特技机、字幕机编辑电视节目的能力。
3、熟练掌握电视节目制作中其中某一种电视节目制作全过程,具有自如运用光、电、色、人、物、意与电视节目制作摄备完美结合,创造具有新意的适应社会需要的电视节目的能力。
三、与本专业其它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以本专业所设课程必考课为先修课程。在此基础上,考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已经具有相关知识,熟悉电视节目制作的相关理论,通过本课学习,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与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