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自考“税法”笔记串讲七
第五章 营业税法
第一节 概述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商品流通领域和非商品生产经营部门取得营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营业销售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立法首创于法国,始于1791年。
二、营业税的特点
1、征收普遍。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涉及绝大部分服务性行业,并涉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率简单。营业税税率只设置了两档,即3%、5%,对于娱乐业这一地区差别较大的高消费行业,单独设计了5—20%的幅度税率。
3、简便易行。营业税税目、税率设计简单,计算比较方便。
第二节 营业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纳税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所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即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提供应税劳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等7项。转让无形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誉等。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在转让该项股权时,也视同销售不动产。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一节 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产品税(现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特征 1、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质上是上述三税的附加税;2、开证此税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有可靠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3、专款专用。
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主体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是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分别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建制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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