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设计概论”课程考试大纲(1059)
课程名称:设计概论
课程代码:1059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设计概论》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类专业的一门理论基础课程,该课程从设计审美到设计思维建立以及设计分析等方面都有涉猎,较全面地丰富了学习者的设计理论,从而为设计实践活动打下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丰富知识,拓展理性思维,对考生的设计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设置本课程,目的是使考生获得系统的设计概论基础知识,把握现代设计的规律与发展趋势,使设计的理性思维与感性思维统一起来,从而提高设计的创造思维能力,创造出适合人类社会的新文明与新文化,为今后的专业设计奠定理论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做到:
1、顺利、准确、系统地掌握本课程大纲的理论知识。
2、能掌握现代设计的一般规律,指导设计实践。
3、具有一定的审美、鉴赏、分析与判断能力。
4、具有能够综合多学科(包括文化学、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美学、心理学等)
和跨学科的综合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设计概论》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服装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修的一门重要课程,该课程是设计理论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有着“前领”与“思想灵魂”的地位。该课程知识范围的广度与深度对设计的鉴赏、批判、组织等各个方面都将起到作用。因此,该课程也可称谓是“设计哲学”。
其前期课程是设计的学科基础课,如设计素描、设计色彩等造型基础课。后续课程为专业表现课程,如版面设计、平面广告设计、企业形象设计、装饰设计等等。
这样设置的关系为:通过设计概论的学习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以便于造型能力的建立到设计表现、表达的有机转化,并把设计能力提升的目标上升到符合专业发展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