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电视广告”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电视广告
课程代码:0878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电视广告》是高等教育自学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应用性较强的课程。本课程从广播电视媒体特点出发,以影视理论和影视语言为基础,在总结我国广播电视广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国外广告学理论和实践的精华,在理论体系、创作规律上进行全方位的探讨与研究,总结广播电视广告的创作运作规律。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该课程的目的是使考生了解广播电视广告的特征与信息传达方式,学会广告写作、广告发布的的一般过程,领会广告策划、创意与评估的方法,掌握广播电视广告的创作运作规律。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是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与《电视编辑》、《电视摄影与构图》、《电视音乐音响》、《电视美术与照明》互相衔接配合,是学生进一步学习《电视节目制作实践》课程的基础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