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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9年10月自学考试注意事项通知

2009-09-30 11:35:25   文章来源: 广州招考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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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你好!

  欢迎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为了你能顺利安全地参加考试,请你详细阅读以下相关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入场时除必要的文具外,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计算机、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电子摄录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室。如果已经携带手机,请务必关机并拆卸电池后放在试室指定位置上。考生应按要求做好准备,在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详见附件三),否则将会按违规处理(处理办法详见附件四)。

  特别提醒: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考生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同一份试卷要求使用同一种类型、同一颜色字迹的笔答题。

  根据命题要求,本次考试中在作答部分课程(详见附件一)的试题时,需使用答题卡,凡参加这些课程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应考和作答;根据课程考核要求,在参加部分课程(详见附件二)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请考生按规定执行。

  请注意:考籍档案中考生资料是确定考生身份的重要信息,请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系统”,网址:),通过系统中的公共查询模块中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如果考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因各种原因需要进行更正,必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预祝你通过不懈的努力,获得理想的成绩。

  附件一: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答题卡课程一览表

  附件二:关于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附件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四: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五:《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数据更正办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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