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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1 11:03:36   文章来源: 上海招考热线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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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体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科)和广告学(独立本科段)等艺术类专业技能性强的特点,强化对该类专业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自2010年起,本市高教自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和广告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中所设置的“平面广告设计”(课程代码:0640,6学分)、“包装结构与包装装潢设计”(课程代码:0715,8学分)、“机构形象设计(VI)”(课程代码0719,8学分)三门课程由原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改为实践性考核,请广大考生注意并调整复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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