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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成绩证明与毕业证待办证明办理规定

2011-05-11 11:22:18   文章来源: 襄樊市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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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绩证明办理

  1、因各种特殊原因需要开具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准考证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办理手续,考生持开具好的成绩证明单到省自考办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

  2、出国留学的自考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原件和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开具统一规格的各科成绩证明及《毕业证书》,然后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验印。

  毕业证待办证明的办理

  对因应聘工作、出国、评定职称等急需,已按考试计划修完全部课程但还未领取毕业证的考生,可办理毕业证待办证明。

  具体办理办法:考生持准考证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开具证明,再由省自考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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