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关于2024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关于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19级高起本(部分)、2022级专升本(部分)、2020级高起本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23年12月(部分)、2024年6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一)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1.《辽宁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在本页下载),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后填写(反面为填表说明);
2.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时间及要求按照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发布的通知内容执行。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所需要的材料统一由学生所在教学点完成提交工作。其中2019级高起本(部分)、2022级专升本(部分)已提交序号1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交,只进行论文审核,如已提供的纸质照片与毕业证照片不同版的,需要重新提交与毕业证照片相同版式的纸质照片。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1.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
2.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
3.身份证复印件(A4,证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同一面上)并在复印件正面写清联系电话;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打印,设置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为6个月);
以上四项(序号1—4)材料均需在空白处手写:“本人对此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5.两张标准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蓝底、去除白边,照片严禁美化)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6.《辽宁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在本页下载),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后填写(反面为填表说明)。
7.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Word版本),毕业论文(设计)的命名采用专业-考号-姓名的方式发送至辽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主考办公室电子邮箱(364443121@qq.com),邮件主题为考号-专业-姓名,邮件内容中附联系电话。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后的相关工作安排按照我院自学考试主考办公室通知执行。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11月8日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方式
根据学校管理工作实际,为不影响毕业生的学位申请,保证申请材料能够安全及时送达,所有纸质材料一律由顺丰快递寄送。如为同城寄送,请使用顺丰标快。
收件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南院继续教育学院202室,王老师收,电话0411-82158299。
五、特别提醒
学位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整、准确提交材料,因申请者个人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学位授予的,一切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及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出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请本次申请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业务联系人加入“202412辽师学位申请”QQ群,群号:660872167,学校将在此期间通过该群进行学位申请答疑、信息反馈、发布学位相关通知等内容。入群需身份验证:专业-实名,入群后必须修改群昵称为专业-实名,不按要求实名者移出该群,所有入群者在此期间要随时关注群内发布的信息。不入群者及影响材料审核期间信息沟通的,责任自负!此群不得发布广告、违法言论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移出本群,所产生的后果自负!待本次学位申请结束后,该群解散。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及教学点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进行申请。如因学生和教学点个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错过申请时间、提交材料不完整、填报错误信息等)导致影响学位申请和审核,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学点或拨打04118215829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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