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师范大学等主考学校增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
为适应我省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满足我省对专业人才和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需求,现决定在有关主考学校增设 “法学(专升本)030101K”和“社会工作(专升本)030302” 、“工商管理(专升本)120201K”3个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吉林师范大学开考“法学(专升本)030101K”和“社会工作(专升本)030302”专业;同意长春大学开考“工商管理(专升本)120201K”专业;以上专业自2024年9月起开始接受新生报名、报考,凡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本专业。
二、主考学校的主要职责是:在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领导;参与自学考试命题和评卷工作;参与制定和修改自学考试课程大纲和实践环节考核大纲;负责相关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完成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各项收费标准均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升本)030101K专业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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