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6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海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22〕 74 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2023年6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6月-2022 年12月之间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学生。
二、授予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专门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3.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且所有课程成绩以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上落款时间之前的成绩为准。
4.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6.掌握一门外国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或其他语种课程(日语、法语、俄语)考试成绩≥70分。
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
三、申请时间
2023 年5月6日至5月26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3 年5月26日。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纸质版申请材料:学位申请表(附件1)、学位信息汇总表(附件 2)、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正反 双面复印 )、毕业 论文 (设计)的完整版查重报告(查重合格率参见附件3)
2.电子版申请材料:学位信息汇总表、电子照片、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基表(附件4)
(二)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纸质版申请材料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自考生按照要求将相 关纸质材料使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邮寄;“专接本”学生将相关纸质材料统一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汇总后邮寄。
邮寄地址:南京市 鼓楼区西康路1号研究生综合楼407室 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收。
电话:025-83787229 联系人:苏老师
2. 电子版申请材料
请发至邮箱:zkbgs@hhu.edu.cn(2023 年5月26日截止)。邮件标题格式“姓名+2023年6月学位申请材料”。
逾期或材料不全、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五、学位评审费
1.学位评审费200元/人。
2.社会自考生请于 5 月 1 日-5 月 26 日期间扫 二维码在线缴费。
3.“专接本”学生缴费至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汇款至河海大学。河海大学财务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河海大学
账号:4301011409001024513
开户行:南京工行宁海路支行
税务登记号:121000004660068699
六、其他
1.必须如实完整填写 申请表 上的信息 , 如填写错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电子照片要求(与毕业证书照片同版),具体要求如下:
蓝底, 像素480*640,分辨率300dpi,大小在20- 40kb之间; 照片以正确的身份证号命名(如最后一位以X结尾的,务必大写);
3.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或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而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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