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11月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和实践考核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安排,现将我校自考生毕业论文答辩和其他专业实践课程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一)答辩平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助学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毕业论文答辩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二)答辩形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云平台”按照答辩程序进行答辩。
(三)答辩人员
云平台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自考生。
(四)答辩时间
2023年11月11日9:00—17:30
(五)答辩程序
自考学生在“云平台”上完成答辩考核内容,按照“云平台”提示,完成“论文摘要”、“答辩问题一”和“答辩问题二”的填写并手写拍照上传。(手写稿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注意事项: 自考学生的作答笔迹将作为成绩有效性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实践课程考核安排
(一)考核平台
(二)考核形式及地点
考生集中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电教楼402教室进行上机考核
(三)考核人员
2023年6月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报名且向学校收费平台缴费成功的考生(名单见附件2)
(四)考核时间
2023年11月11日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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