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0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通知
2006年下半年的自考毕业证书办理工作从11月20日开始,凡符合自考毕业条件,且无违纪行为,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考生,均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考生本人应于11月20日至21日持准考证及单科合格证书到招考办领取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资料。根据省自考办要求,凡是毕业前尚未办理好计算机等课程免考手续的,招考办不受理其毕业申请。
从今年开始,本科段预毕业生如果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到专科毕业证等有关信息的,可不必进行公证,但必须将网上查询结果的屏幕页面打印下来,并提交其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请同时把专科学历证书原件提供给招考办查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不到专科毕业证等有关信息的本科段预毕业生,必须缴交一份证明专科毕业学历的《公证书》(专科是本省自考毕业者除外)及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请同时把专科学历证书原件提供给招考办查验)。
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延迟毕业、本次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按以上要求重新办理所有手续。
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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