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首页 > 自考专业> 广东自考专业 > 广东调整护理学(专科)部分课程学分

广东调整护理学(专科)部分课程学分

2007-09-13 09:55: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报名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生理学等课程学分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6﹞4号)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100701)生理学(课程代码:2899)和护理学临床实践(课程代码:8153)两门课程的学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 课程学分调整如下:

原课程
调整后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2899
生理学
3
2899
生理学
3.5
8153
护理学临床实践
5
8153
护理学临床实践
4.5

  二、 已取得原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调整后课程。

  三、 护理学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100701)考试计划中说明的第1点“018含005、006、007、008、017实验各1学分,须相关课程笔试全部合格后方可报考。”应改为:“018含005、006、007、008实验各1学分,017实验0.5学分,须相关课程笔试全部合格后方可报考。”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自考365编辑从深圳商报获悉,从往年的数据来看,法律专业的报考人数一直排在前列。有关专家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法律行业也将成为我国更热门的行业之一

关注添加

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了解考试计划,进行学习规划
备战考试,获取试题及资料

扫码下载APP

海量历年试题、备考资料
免费下载领取

扫码进入微信小程序

每日练题巩固、考前模拟实战
免费体验自考365海量试题

免费题库

新人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