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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考旅游管理专业学分教材调整

2006年10月12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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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对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生类别及《专业英语》课程的学分和教材进行调整:取消该专业的考生类别。

  日前,记者在锦州市有关招考部门获悉,为适应辽宁省旅游事业的发展,加快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发展进程,应主考院校要求,经专家论证,决定对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生类别及《专业英语》课程的学分和教材进行调整:

  取消该专业的考生类别。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分考试对象,一律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考完13门课程,毕业论文答辩合格即可毕业,不再加考其他科目。已取得加考课程合格成绩的不能顶替本专业的其他课程;《专业英语》课程,原学分为理论课8学分,实践考核4学分,现调整为理论课3学分,实践考核9学分,原课程代码不变。其中,理论课部分可用“中国简史”(课程代码7694 5学分)顶替;与《专业英语》课程相对应的《专业日语》、《专业俄语》课程取消,考过的成绩顶替《专业英语》的成绩;《专业英语》课程教材调整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出版,由教育部《旅游英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旅游英语》一书。

  以上调整自2007年4月起执行。考生在2006年以前考完《专业英语》课程的理论课和实践环节成绩可以顶替调整后的课程成绩。

辽西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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