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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08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通知

2008-05-27 08:06: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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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考试报考采用网上、电话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办理三种方式同时进行,网上报考需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电话报考拨打11185报考课程只可选择上述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新生注册只能在网上办理,网址与报考网址相同。

  一、时间安排注册、报考、缴费

  2008年6月18日至7月18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补报。

  新生摄像:2008年9月11日、12日,摄像地点为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怀柔、门头沟、平谷、密云四区县和燕山摄像时间为2008年9月11日。9月8日至10日各区县考办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前自行安排集体单位新生摄像。新生摄像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期注册报考但未摄像的考生可随下期新生摄像时间到注册区县自考办补摄像并提出补证申请。

  新生领取准考证:2008年10月7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网上和电话查询《考试通知单》的时间:2008年10月6日至考试结束。查询英语专业非笔试课程《考试通知单》的时间为8月25日至考试结束。

  二、报考缴费

  网上报考缴费系统支持的是北京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网上缴费时请考生一定注意:首先根据个人持有卡(折)的类别在北京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之间进行选择,以免缴费失败。缴费方式只能在北京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两种都缴费者不予退费。

  通过北京银行实施网上报考缴费的考生应在报考前到该行办理开户手续,凭借正确的帐号(或卡号)和取款密码(不是电子密码)实现网上缴费。

  选择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账户实施网上报考缴费的考生应在报考前到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网点开立活期个人结算帐户或邮政储蓄卡,并进行支付网关注册。网关注册和办理活期结算账户使用的证件类别和证件号必须一致,网上缴费时请考生使用网关注册时设置的密码;选择使用电话报考的考生在报考前须就近到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网点开立活期个人结算帐户,并申请自学考试电话银行报考服务;选择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现金报考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到网点填写报考单。

  报考收费标准如下:

  1、笔试课程:30元/科次;

  2、非笔试课程见附件1。

  三、补充说明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首先在网上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选定报考专业和课程,缴费成功后用临时准考证号重新登录网络获取正式准考证号,下载打印《成功注册、报考信息单》,凭此单(或正式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摄像及其它相关手续。只注册不报考课程的新生注册信息无效,未摄像的考生不能办理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2、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确认区县(各专业开考区县见附件2),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2008年7月18日以前,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不能退报课程(即付费成功后不能退费),已报考的非笔试课程不能改报和退报;7月18日以后,考生仅可以查询个人报考信息。报考期间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试区县和增报专业(限报五个专业),不需另外缴费。

  3、部分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由委托开考单位负责集体办理注册、报考手续,具体注册、报考要求和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3。

  4、本次报考课程包括2008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笔试课程和非笔试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除怀柔区、燕山区和密云县不开考外,其它区县均开考,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任一区县报考,该课程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8日至9日,其它非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5、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必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6、需要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于新生摄像时间到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补证手续。

  7、需要领取《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可于新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到报考时所选择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

  8、请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笔迹的签字笔。

  9、市、区(县)自考办地址、联系电话见附件4。

  附件:

  1、2008年10月自学考试开考非笔试课程及收费标准。

  2、2008年10月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区县分布表。

  3、2008年10月自学考试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注册、报考要求。

  4、2008年10月自学考试市、区(县)自考办地址、联系电话。

编辑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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