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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自考毕业申请有关事项办理程序

2008-11-07 09:17: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报名

  一、毕业申请时间地点

  每年的自考毕业申请安排两次,分别在五月中旬和十一月中旬,具体申请时间可登入福州自考网查询()。已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毕业申请手续,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考生到“福州市广达高教自学考试助学中心”(福州市群众路162号福州教育宾馆一层)、八县(市)考生到原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只能待下一轮再申请办理。

  二、毕业申请所需表格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福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福州市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材料初审意见表》以上表格可在福州自考网《下载中心》〈毕业申请材料〉中下载,也可以到毕业申请点领取。考生填写时用兰黑墨水的钢笔正楷逐项认真填写,为避免差错减少填写量,11月11日开始含个人档案课程成绩的《毕业申请表》,可从福州自考网()或()免费下载。另外《考生鉴定表》的单位鉴定栏应由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对考生的政治、现实表现做出客观的鉴定并盖公章,在毕业申请时交自考办暂时保管。待考生通过毕业审核领取毕业证书时,由省自考办统一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鉴定表》一同作为毕业生档案,交由考生转交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三、毕业申请准备材料

  毕业申请时考生应携带①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粘贴或直接复印在《福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背面)②课程合格证原件、或由网络下载的课程合格证(考生应自己保留一份复印件)③《福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④《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⑤《福州市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材料初审意见表》⑥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合格者)还应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上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准考证号、专业)和公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证学历公证书原件(公证书封面右上角应注明准考证号、姓名、专业)。说明:本省自考专科毕业生只需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如果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到专科毕业证有关信息的,可不必学历公证,但必须将网上查询报告的屏幕页面打印出来(注明准考证号、专业)与专科证书复印件订在一起。

  四、毕业申请办理程序

  (1)申请本科毕业专科证书审核;(2)上交毕业申请材料(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3)缴纳毕业审定费(每生50元);(4)现场核对电脑中保存的毕业生信息,为确保信息准确,考生应当场认真核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毕业专业、专业层次并签字备案;(5)摄像采集正面免冠相片。

  五、毕业申请领证时间

  所有毕业申请须经市自考办初审和省自考办与主考院校审定后方可毕业。领取毕业证时间约在申请后三个月左右,领证的具体时间可登入福州自考网查询,届时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申请点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

编辑点评:
  自考365编辑提醒考生注意:福建福州09年1月中英合作报考时间为2008年11月10—12日,首次报考由本人凭身份证报考,旧生凭准考证报考。旧生如需要报考1月份公共课程,可于11月5—25日登陆“福州自考网”进行网络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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