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范考生学籍档案转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考办:
目前我省已采用全国考务考籍软件实行计算机管理,为做好对考生学籍档案转考工作,现将具体工作程序及时间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省内转考
各市之间考生档案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各科成绩合格后可持全部准考证到其中有全国新准考证的市自考办申请毕业、同时办理成绩合并手续,具体办理时间由市考办根据各自工作日程安排;原96年省警校成绩由各市考办于考生毕业时受理录入毕业生库并将合格证带到会审现场交省考籍科核实签字,也可以要求考生直接到省考籍科办理转换归档。
二、省内转省外
考生先到市考办申请学籍档案转省外手续,所提供的合格证、准考证等资料仅供参考,请市考办经办人认真核实转出考生的档案成绩信息库,必须按照省考办已下发的转省外程序打印考生学籍一式两份、在其中一份上由市考办签字、盖章,对于无国标码的课程要如实打印原课程名称、老计划的代码、学分,多个准考证可在盖章那份上用黑笔备注,具体办理时间由各市考办决定,省考籍科在每周工作日内接收市考办转出的考生学籍材料于每月底统一寄出。
三、省外转入
鉴于现阶段全国各省自考考籍未实行微机联网,考生必须先到所在外省自考办申请办理学籍档案转往安徽的手续后,再到我省考籍科或通过查询省外学籍材料是否转到,已到学籍可凭我省新换全国准考证及外省转考介绍信或合格证、准考证到省考籍科办理转换归档,对外省学籍档案未转入我省的考生请市考办严禁办理毕业手续。在全国各省报名考试不需办理转考,但考生毕业前必需将省外学籍档案转入申请毕业所在省自考办。具体办理已转入我省的学籍归档时间在每周工作日内:上半年为1月10日至5月25日;下半年为7月10日至11月25日,逾期按下次时间办理,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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