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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办:考籍转出要慎重考虑三问题

2006-06-01 08:44:00   文章来源: 北京考试报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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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参加了当期自学考试的考生,更好在成绩发放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后办理转出手续。

    内蒙古籍考生孟颖日前来到市自考办,想把在北京考过的几门课的合格成绩转回内蒙,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后回老家参加自考。类似孟颖这样想把考籍转出的考生还有不少,市自考办提醒考生,转出考籍要慎重考虑三个问题。

    首先要注意办理转出手续的时间。参加了当期自学考试的考生,更好在成绩发放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当次发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再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考籍转出手续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自考办也不办理二次转入手续。现在距6月15日成绩发放只有半月,考生可耐心等待,届时连同当期合格成绩一并转出。

    其次要避免交叉考试。如果考生已在北京取得一门及以上合格成绩,且准备在北京毕业,再到外地参加自考就属于交叉考试。如果出现交叉考试情况,考生经外地考办允许后,可把北京考籍转出。北京市自考考籍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考生一旦办理转出手续,考籍就会被注销。

    第三不能自带考籍档案。有些考生办理考籍转出手续时,以为只是把个人材料取走的一种简单形式,这是一种认识误区。考生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之前,须先与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明确当地有关规定。转出的考籍档案由市自考办以机要件形式转递,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到转往地区的省级自考办联系转入事宜。

    更后,北京市自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已经取得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市考办将不予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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