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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办理06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通知

2006-06-09 09:27:00   文章来源: 深圳市招考办   字体:   打印
双十一
    内容提要:申办毕业手续时间为2006年6月15~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6:30。申办毕业手续地点:柏泰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福田区八卦路610栋四楼)。

    2006年上半年申办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已按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考完规定应考的所有课程(含实践课)。

    2、考生所有合格科目的成绩均在同一个准考证号中(如存在不同准考证号的,或者有的课程是在外省参加考试通过,并已在5月1日前在我省办理了转考、免考手续,将所有成绩汇总在一个准考证号中了)。

    3、因考试违纪作弊受到省考办 “推迟一至三年毕业”处分的考生,推迟时间已达到规定的期限。

    4、持广东省其他市的准考证的,如更后一次考试(含实践课和毕业考核)是在深圳进行,则可在我市办理毕业手续;否则,必须回原准考证所在地办理毕业手续。

    二、 申办毕业手续时间

    2006年6月15~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6:30。申办毕业手续地点:柏泰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福田区八卦路610栋四楼)。

    为避免考生集中在同一时间前往办证,减少等候时间,将考生办证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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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需提供的资料

    1、专科: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转考、免考的,须提供经省考办批准的转考、免考登记表(复印件);

    2、本科:基本材料与专科相同;另外,还必须提供原有学历证书(专科或以上)以及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验证要求详见第六条的《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考生的原有证书验证的说明》)。

    四、办理毕业手续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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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有关说明

    1、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考生的原有证书验证问题的说明:省考办规定,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其原有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除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自考大专毕业证书外,均需自行提前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联系电话:020-37626810;或委托省学历认证中心深圳代办点办理(地址:深圳市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原财经学校综合楼二楼服务大厅,电话82294164)。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需提交认证证明。如考生尚未办理认证的,也可在申办毕业手续同时,委托深圳柏泰自考辅导中心代为交验(个别考生的证书验证需要较长的时间,可能会对当次的毕业造成影响)。委托代办学历认证手续的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⑴。需交纳认证费(省学历认证中心只开总发票,如需单独开发票的,请自行前往广州认定,并将认证结果于6月20~21日交市自考办)。⑵。考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由办证点复印1份后退还考生,同时考生要认真填写《学历鉴定申请表》上的各项信息一并交给认证代理点。

    2、毕业资格的审核权在省考办。市自考办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并上报材料,能否毕业由省考办审定。考生如对本人个别课程是否符合毕业要求没有把握,应及时做好按广东省现行要求考齐所有课程的后备安排。如经省考办审核本次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的,无论何种原因,今后申请毕业时,仍须按以上程序,再次办理毕业手续。

    3、领取毕业证书的要求:

(1)领证时间:2006年10月,考生可于10月初拨95000333“ 、”960900“或上深圳招考网()查询。

(2)领证方式及地点: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亲自到深圳市招考办领取。

(3)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因此,毕业证只能由考生本人来签领。如确需他人代领,必须出示经公正的委托代领申请书。

    附件一: 《深圳市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申请表》

考生类别(请在后面的“□”中打“√”)  面向社会考生(大考)□ 独立办班考生(小考)□ 
准考证号
(12位数) 
                   姓 名                                  性 别    
申请本科
专业代号 
   申请本科
专业名称 
   主考学校及 代 码    
申请专科
专业代号 
   申请专科
专业名称 
   主考学校及 代 码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2006年6月 日 

    备注:(1)此表可自行下载,也可在毕业手续办理点领取。

    (2)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此表,并凭此表打印《毕业生初审表表》。

    (3)主考学校代码可从《广东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代码表》中查找。

    附件二:

    广东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代码表

主考院校代号  主考院校名称 
501  中山大学 
502  华南理工大学 
503  中山医科大学 
504  华南农业大学 
505  暨南大学 
50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507  广州中医药大学 
508  华南师范大学 
509  广东行政学院 
510  广东工业大学 
512  广东商学院 
513  广州大学 
514  汕头大学 
515  深圳大学 
516  湛江海洋大学 
517  湛江师范学院 
518  佛山科技学院 
519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520  嘉应大学 
521  北京邮电大学 
522  中南财经大学 
531  北京大学 
532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533  天津理工学院 
534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535  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 
525  广州美术学院 
528  广州体育学院 
511  星海音乐学院 
555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536  肇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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