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首页 > 自考专业> 湖北自考专业 > 湖北:专业英语(二)课程考试有关问题的通

湖北:专业英语(二)课程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06-13 00:00:00   文章来源: 湖北自学考试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各市、州、县自考办,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办: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根据全国考委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年满35周岁,可申请免试英语(二)(代号0015)课程,但必须按照规定加试有关课程。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年满35周岁、申请免试英语(二)课程的考生,除规定专业外,其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应在规定的应用文写作等5门课程中任选3门(或3门以上)课程参加考试,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14学分。
  
  2.申请免试英语(二)课程的考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关注添加

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了解考试计划,进行学习规划
备战考试,获取试题及资料

扫码下载APP

海量历年试题、备考资料
免费下载领取

扫码进入微信小程序

每日练题巩固、考前模拟实战
免费体验自考365海量试题

免费题库

新人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