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独本)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经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就开考该专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或正在就读者均可报考本专业。
二、考试时间
该专业每年举行两次考试:上半年4月末,下半年10月末,与我省现行开考专业考试时间同步进行。本专业首次在我省开考时间为2001年10月末。
三、主考学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主考学校由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在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工作,参与制定和修改课程自学考试大纲,配合省考委进行有关实践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并完成省考委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四、资格认证
凡学完本专业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及格,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由省考委颁发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专业毕业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五、报名地点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考者,均可按规定时间在当地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考试。
六、收费标准
各项收费标准均按吉财综函字??第68号文件执行。
七、开考期限
该专业暂定开考一个周期。
附件: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01年7月5日
主题词:开考专业通知
抄报:全国考委
抄送:吉林省教育厅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它即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学历考试,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的设置与考核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建筑工程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考核应考者综合应用基本知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为本科层次。本计划的考试课程均采用学分制,其考核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同层次相关专业的合格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及格成绩,学分累计达到74学分,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建筑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建筑工程专业人才。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建筑工程专业:通过自学学完本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相当于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段的水平,即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方法及检测手段、建筑构造的处理、建筑材料的性能和选用、建筑施工技术的理论和知识。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施工技术和一般房屋建筑设计的能力及科学研究能力。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课程类型序号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毛泽东思想概论2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3外语(二)14
4线性代数3
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3
6普通物理普通物理(实践)71
7结构力学(本)6
8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实践)71
9钢结构钢结构(实践)41
10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实践)31
11水力学水力学(实践)4.50.5
12工程地质与土力学3
13建设设备3
14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4
15建筑结构检验建筑结构检验(实践)21
16毕业设计不计学分
合计74
五、有关考试说明
1、本专业各门课程考试采用全国考委制定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或省考委组织编写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2、命题以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即要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程度,又要注重考核应考者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份量及难易程度应体现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要求。
3、本专业各门课程均采用笔试,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实践环节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制记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4、凡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应考者须在取得相应理论课及格后方能参加实践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应在省考委的领导和监督下,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由省考委检查验收。
六、主要课程说明
1、毛泽东思想概论(略)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略)
3、外语(略)
4、线性代数(略)
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略)
6、普通物理(略)
7、结构力学(本)
主要学习自由度,多自由度的结构动力学计算、结构矩阵分析(矩阵位移法)等内容。为今后学习程序设计与科研工作打下必要的基础。
8、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含实践)
主要学习混凝土结构近似概率理论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单层厂房、多层框架、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混凝土的抗震设计。
9、钢结构(含实践)
学习建筑钢材及其性能;钢结构的连接;轴心受力构件;受弯构件;拉弯、压弯构件;屋盖结构。
10、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略)
11、水力学(含实践)
学习流体静力学;流体动力学基础;量纲分析和相似原理;流动阻力和水头损失;孔口、管嘴出流和有压管流;明渠流动、堰流、渗流。
12、工程地质与土力学
学习岩石的基本知识;地质构造概述;土的生成及其工程性质;地貌概述;地下水及其对建筑物的影响;工程地质勘察;建筑工程中的地质问题。
13、建筑设备
学习流体力学基础知识,室外给水排水工程概述;建筑给水;建筑排水;建筑水处理;高层与特殊设施给水排水;管材、器具和设备。
学习供热、供暖(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热水供应;燃气供应;高层建筑暖通空调、热水及燃气供应。
学习正弦交流电路;建筑供配电系统;建筑电气照明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与建筑通讯;建筑物自动化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安全用电与建筑防雷;高层建筑电气。
14、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学习国民经济中的建筑业;基本建设程序;建筑工程技术经济评价;建筑工程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建筑产品的价格、成本和利润;建筑工程定额及预(概)算;建筑工业化和现代化;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概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企业的计划管理、施工管理、技术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企业财务成本及经济核算;电子计算机在建筑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15、建筑结构检验(含实践)
本课程学习结构试验设计的方法和程序,学习结构静力、动力试验的加载方法和设备,结构试验的静力、动力量测仪器、测量原理及其使用,静、动载作用的下结构应力、变形的量测技术,结构可靠性的鉴定技术,模型试验的设计原则和方法、试验数据的整理,统计回归分析等内容,及其学习可掌握结构试验的基本技能,能够解决工程设计、施工中遇到的结构试验问题,同时得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七、自学用书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外语(二)
4、线性代数
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6、普通物理
7、结构力学(本)
《结构力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结构力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8、混凝土结构设计
《混凝土结构设计》武汉大学出版社
《混凝土结构设计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9、钢结构
《钢结构》武汉大学出版社
《钢结构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10、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武汉大学出版社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11、水力学
《水力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水力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12、工程地质与土力学
《工程地质与土力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工程地质与土力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13、建筑设备
《建筑设备》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建筑设备自学考试大纲》省考委编
14、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武汉大学出版社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15、建筑结构检验
《建筑结构检验》武汉大学出版社
《建筑结构检验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为了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经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就开考该专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或正在就读者均可报考本专业。
二、考试时间
该专业每年举行两次考试:上半年4月末,下半年10月末,与我省现行开考专业考试时间同步进行。本专业首次在我省开考时间为2001年10月末。
三、主考学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主考学校由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在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工作,参与制定和修改课程自学考试大纲,配合省考委进行有关实践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并完成省考委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四、资格认证
凡学完本专业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及格,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由省考委颁发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专业毕业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五、报名地点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考者,均可按规定时间在当地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考试。
六、收费标准
各项收费标准均按吉财综函字??第68号文件执行。
七、开考期限
该专业暂定开考一个周期。
附件: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01年7月5日
主题词:开考专业通知
抄报:全国考委
抄送:吉林省教育厅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它即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学历考试,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的设置与考核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建筑工程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考核应考者综合应用基本知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为本科层次。本计划的考试课程均采用学分制,其考核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同层次相关专业的合格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及格成绩,学分累计达到74学分,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建筑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建筑工程专业人才。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建筑工程专业:通过自学学完本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相当于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段的水平,即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方法及检测手段、建筑构造的处理、建筑材料的性能和选用、建筑施工技术的理论和知识。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施工技术和一般房屋建筑设计的能力及科学研究能力。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课程类型序号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毛泽东思想概论2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3外语(二)14
4线性代数3
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3
6普通物理普通物理(实践)71
7结构力学(本)6
8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实践)71
9钢结构钢结构(实践)41
10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实践)31
11水力学水力学(实践)4.50.5
12工程地质与土力学3
13建设设备3
14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4
15建筑结构检验建筑结构检验(实践)21
16毕业设计不计学分
合计74
五、有关考试说明
1、本专业各门课程考试采用全国考委制定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或省考委组织编写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2、命题以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即要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程度,又要注重考核应考者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份量及难易程度应体现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要求。
3、本专业各门课程均采用笔试,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实践环节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制记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4、凡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应考者须在取得相应理论课及格后方能参加实践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应在省考委的领导和监督下,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由省考委检查验收。
六、主要课程说明
1、毛泽东思想概论(略)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略)
3、外语(略)
4、线性代数(略)
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略)
6、普通物理(略)
7、结构力学(本)
主要学习自由度,多自由度的结构动力学计算、结构矩阵分析(矩阵位移法)等内容。为今后学习程序设计与科研工作打下必要的基础。
8、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含实践)
主要学习混凝土结构近似概率理论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单层厂房、多层框架、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混凝土的抗震设计。
9、钢结构(含实践)
学习建筑钢材及其性能;钢结构的连接;轴心受力构件;受弯构件;拉弯、压弯构件;屋盖结构。
10、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略)
11、水力学(含实践)
学习流体静力学;流体动力学基础;量纲分析和相似原理;流动阻力和水头损失;孔口、管嘴出流和有压管流;明渠流动、堰流、渗流。
12、工程地质与土力学
学习岩石的基本知识;地质构造概述;土的生成及其工程性质;地貌概述;地下水及其对建筑物的影响;工程地质勘察;建筑工程中的地质问题。
13、建筑设备
学习流体力学基础知识,室外给水排水工程概述;建筑给水;建筑排水;建筑水处理;高层与特殊设施给水排水;管材、器具和设备。
学习供热、供暖(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热水供应;燃气供应;高层建筑暖通空调、热水及燃气供应。
学习正弦交流电路;建筑供配电系统;建筑电气照明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与建筑通讯;建筑物自动化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安全用电与建筑防雷;高层建筑电气。
14、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学习国民经济中的建筑业;基本建设程序;建筑工程技术经济评价;建筑工程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建筑产品的价格、成本和利润;建筑工程定额及预(概)算;建筑工业化和现代化;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概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企业的计划管理、施工管理、技术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企业财务成本及经济核算;电子计算机在建筑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15、建筑结构检验(含实践)
本课程学习结构试验设计的方法和程序,学习结构静力、动力试验的加载方法和设备,结构试验的静力、动力量测仪器、测量原理及其使用,静、动载作用的下结构应力、变形的量测技术,结构可靠性的鉴定技术,模型试验的设计原则和方法、试验数据的整理,统计回归分析等内容,及其学习可掌握结构试验的基本技能,能够解决工程设计、施工中遇到的结构试验问题,同时得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七、自学用书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外语(二)
4、线性代数
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6、普通物理
7、结构力学(本)
《结构力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结构力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8、混凝土结构设计
《混凝土结构设计》武汉大学出版社
《混凝土结构设计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9、钢结构
《钢结构》武汉大学出版社
《钢结构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10、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武汉大学出版社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11、水力学
《水力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水力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12、工程地质与土力学
《工程地质与土力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工程地质与土力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13、建筑设备
《建筑设备》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建筑设备自学考试大纲》省考委编
14、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武汉大学出版社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15、建筑结构检验
《建筑结构检验》武汉大学出版社
《建筑结构检验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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