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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4-03-27 09:39:10   文章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定于2024年3月30日在黑龙江大学汇文楼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

2024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报名考生共有174人,其中:158人论文查重检测合格,正常参加答辩;16人查重检测不合格(重复率高于30%)或未提交论文检测,若参加答辩,答辩成绩将减50分。

二、答辩安排

1.3月30日上午:8:10进入准备室;8:30进入答辩室正式答辩。

答辩专业:法律(10232)、经济法(11675)、律师(10210)

答辩安排

2.3月30日下午:13:10进入准备室;13:30进入答辩室正式答辩。答辩专业:俄语(11676)、汉语言文学(10196)、新闻学(10209)、行政管理 (10304 )、商务英语(11677 );另税收学(11667)、人力资源管理(10222)和软件工程(11686)三个专业以学院通知为准。

答辩专业

三、考务办:汇文楼550教室

四、注意事项

1.答辩前,学生必须将论文答辩稿和论文系统检测合格(查重比低于30%)的原文对照报告提交给指导教师,确保指导教师查看的论文和系统中上传的论文一致,未提交的学生取消答辩资格。

2.答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准备室,进行答辩前准备,否则不许答辩。

3.每位考生打印三份论文答辩稿,进入答辩室时交给答辩教师。

4.进入答辩准备室后,全程不得使用手机、不得交谈和吃东西,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5.考生须携带黑色碳素笔或钢笔填写《考生笔迹确认卡》,不按要求填写《考生笔迹确认卡》或未上交者,考试成绩无效。

6.参加答辩考生请从测绘路黑龙江大学东门进入汇文楼,答辩结束后直接从此门出校,请勿逗留或到校内其它区域。

五、论文报送

1.答辩结束后,考生根据答辩组的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

2.报送的论文终稿封皮信息必须填全,论文终稿(PDF版)以考生准考证号+考生姓名来命名,于4月8日前提交给指导教师。

3.论文终稿同时上传维普毕业论文查重管理系统,只上传论文终稿(PDF版)不检测,论文上传截止时间4月8日,具体上传方式在QQ(580205973)群内另行通知。

4. 4月9日学校统一在系统查重检测,论文终稿查重若超过30%或不在规定时间提交和上传,取消答辩成绩。

六、成绩查询

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修改,形成论文终稿,并提交给指导教师和上传至维普网站查重。查重合格的考生在答辩结束30日后,登陆WWW.LZK.HL.CN/ZK或crjy.hlju.edu.cn网站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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