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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办理2025年上半年自考免考、学分互认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5-02-28 09:27:30   文章来源: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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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通知,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5年2月28日至3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贵州师范学院综合楼6楼611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三、免考办理要求

(一)免考证明材料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文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提交。对于非自考学历免自考相关科目,除提供原学历毕业证外,还需提供原学历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的相关科目成绩证明并盖章。以上要求如有变更,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符合免考办理要求的衔接学校考生,将材料统一提交至所在衔接学校,申请办理免考

(三)我校直属社会考生(准考证号28或0005开头的),若符合免考办理要求,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部,进行现场申请办理。

四、学分互认办理要求

(一)学分互认材料按照《贵州师范学院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学分互认方案》(附件2)提交。

(二)衔接院校填写《2025年上半年学分互认成绩上报表》,统一提交学分互认成绩(附件3)。

五、收费标准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各类考试招生收费分配办法>的通知》(黔招考院[2020]2号)的文件要求,参加学分互认和免考的每名考生需缴纳15元/科免考课程审定费。

联系电话:0851-85816532 联系人:袁老师

关于申请免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说明

附件1: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学分互认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3:2025年上半年学分互认成绩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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