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2023年12月自考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贵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贵大学位〔2019〕8号),2023年12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3年1月和2023年7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二)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2022年12月和2023年6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一)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凡获得毕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主义理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成人(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其历年课程学习、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教学环节)成绩优良,并表明确已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相应能力。
3、参加成人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合格,且获得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年(即2021年11月、2022年6月、2023年6月获得的合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由于违纪、考试作弊以及其它原因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三、申请所需材料
(一)本人基本信息及申请书(网上填报自动生成,审核通过后须登录系统签字确认);
(二)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三)本科毕业证书电子版;
(四)学信网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五)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电子版;(学位英语成绩查询网址:)
(六)与毕业证书上相同的电子版照片(可用电脑登录学信网选中学历照片鼠标右键点击图片另存为下载后上传);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12月6日-12月11日
(二)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
(三)申请方式:线上申请
(五)申请流程:
1、进入网址点击新注册,填报姓名和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助学考生其他信息将自动生成,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毕业的社会考生须提前打咨询电话录入毕业信息方可申请。
2、返回登录页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登录;
3、登录后点击申请,点击学位申请资料提交进行材料提交。点击学位申请结果查询可查询审核状态,
4、登录后点击修改,可修改个人信息。
五、学士学位论文复审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对本次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进行复审工作。
(一)复审时间:2024年1月底前
(二)复审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是论文抽检的重点检查的内容,申报学位的所有学生务必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对自己的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与整改。
2、遵守学术道德。经学院复查,认定存在抄袭、剽窃、伪造、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设计),学院将按有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不再授予该生相应学士学位。
3、服从工作安排。申报学位的所有学生须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指导老师完成论文复审工作。如果学生不服从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意见,论文审核不过关,后果自负。经教育部抽检需要整改的学位论文,整改不过关的,根据规定,撤销该生学士学位。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学生注意申报时间、条件及程序,审核期间请随时关注审核状态,若被拒绝请严格按照拒绝意见重新提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务必登录系统确认信息,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申请方可生效,逾期未签字确认者或逾期未修改重新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二)超过申请期限者,学校不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不补授学士学位。
(三)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遗失不补。
(四)学位申请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五)咨询电话:0851-88154336、0851-88154337
监督投诉电话:0851-8815422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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