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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起贵州自考调整为每年两次

2013-09-29 09:52:39   文章来源: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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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式,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根据全国考委《关于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13〕3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从2014年起,我省自学考试一年安排两次全省统一考试,即4月和10月,1月和7月由各主考学校安排衔接课程考试。

  我省2014年考试日程表共安排了84个专业,其中本科59个,专科25个。目前已确定新开考工程管理、采矿工程、室内设计三个独立本科段专业,如还有新开考专业,其考试课程日程安排在当次考试报考文件中公布。

  国际贸易(专科、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从2013年起停止接纳新生,经过一年的过渡,2014年停考。根据社会经济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从2014年起,义务教育(专科、独立本科段)、应用电子技术(专科、独立本科段)、信息技术教育(独立本科段)、模具设计与制造(独立本科段)、小学教育(独立本科段)等专业不再接纳新生,过渡一年后停考。以上专业停考后尚未毕业的考生,未合格的公共课可搭考其它专业,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替换关系详见停考文件。

  为适应社会的发展,2014年全国考办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教材、大纲进行了修订,我省涉及16门,同时我省省考课程也有部分教材变动。

  同时,从2014年起,对学前教育(专科、独立本科段)、会计(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试行主考学校多元化,以上四个专业在原主考学校的基础上,新增贵州师范学院为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主考学校、贵州师范大学为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贵州大学为会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新增的主考学校只承担本校助学考生和与之衔接考生在该专业的主考,社会考生原主考学校不变。

  具体事项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考试计划”栏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4年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联系电话:0851-5952371、5952553、595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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