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考金融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2027年版)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加快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知识和金融业务操作及管理能力,能够在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金融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一定的实际金融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金融学理论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熟悉金融活动的基本流程;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与保险相关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
3.具有较强的金融领域信息检索、搜集、识别、判断和利用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应用的能力;
4.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金融领域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
5.熟悉国家金融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
7.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以及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适应金融理论和实践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
四、主干学科
金融学、经济学
五、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本专业考试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制定,必考课程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不计入课程总门数),毕业总学分73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必考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以及其他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点击查看新旧课程顶替对照表】
专业代码:020301K 层次:本科 主考学校:广西大学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属性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公共课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公共课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公共课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公共课 |
5 | 00051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3 | 公共课 |
00052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 1 | 实践课 | |
6 | 0418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 5 | 公共课 |
7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公共课 |
8 | 00067 | 财务管理学 | 6 | 专业课 |
9 | 00076 | 国际金融 | 6 | 专业课 |
10 | 00077 | 金融市场学 | 5 | 专业课 |
11 | 00079 | 保险学原理 | 5 | 专业课 |
12 | 13135 | 西方经济学(中级) | 6 | 专业课 |
13 | 13879 | 金融营销学 | 5 | 专业课 |
14 | 14653 |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 | 4 | 专业课 |
14654 |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实践) | 1 | 实践课 | |
15 | 14658 | 政治经济学(中级) | 6 | 专业课 |
16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毕业考核 |
七、相关课程说明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略)。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略)。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略)。
4.英语(专升本)(略)。
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略)。
6.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略)。
7.线性代数(经管类)(略)。
8.财务管理学(略)。
9.国际金融(略)。
10.金融市场学
本课程是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及其各主体行为规律的科学,研究内容包括金融市场的功能、分类、参与者与交易对象等理论介绍;并阐述金融市场的资产证券化、证券投资基金、有价证券的投资价值分析、金融理论的发展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能够掌握金融市场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分析、指导我国金融市场的实践。
11.保险学原理
本课程主要研究和阐述保险学的基本规律和基本理论,介绍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基本业务,讲解保险经营管理和监管的基本知识和主要环节,紧密关注保险理论研究前沿和实务动态。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保险公司的基本构架和运作;具备灵活运用保险知识正确识别保险产品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12.西方经济学(中级)(略)。
13.金融营销学
本课程系统地阐述金融营销的内容、策略、方法及管理,包括金融营销环境分析、金融营销市场分析、金融营销战略和计划、金融营销策略及组织管理系统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有关金融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定位的基本原理,做好金融营销战略的选择,进一步理解金融营销的产品策略技巧,树立正确的营销理念。
14.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
本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本课程以证券市场投资操作为主线,通过实训导向型的教学过程,使考生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证券投资的基础知识、证券市场的运行规则、证券投资理财的操作方法,能对所面临的证券投资问题进行分析和决策,从而促进专业知识的形成并提高就业的专业技能,为考生将来到金融机构从事相关工作乃至个人的投资理财活动奠定扎实的专业基础。
15.政治经济学(中级)(略)。
16.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修课程。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格式、答辩和成绩核定等,按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实践性环节学习及毕业考核要求
1.实践课程学习考核内容和要求,由主考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
2.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3.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九、其它说明
1.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应具有经济学、金融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2.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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