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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半年柳州自考毕业办理通知

2014-05-06 11:09:23   文章来源: 柳州市招生考试院   字体:   打印
双十一

  1、市招生考试院办理时间:2014年5月26日—5月30日 ,逾期不再办理。咨询电话:07723813958。

  2、考生请持以下材料申请毕业:

  ①准考证、免考合格证(如果有)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如有从区外转入广西成绩的,请提供转考材料,包括转考介绍信和成绩证明。

  ③医药类专业考生需提供实习合格证。

  自考办初审上述材料后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一张,同时发放档案袋、材料袋(如果有免考、转考、实习合格证等材料才需要材料袋)各一个,空白《毕业生登记表》两张。

  ④ 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⑤ 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带 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原件 (区自考办审核完后发毕业证时退回)。

  ⑥学历证明,本次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除了本年度毕业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其余考生原持有的学历证书均须出示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07715320961,接纳全国申请) 出具的学历证明,或者附上在中国学信网( )上下载打印的学历注册信息,否则,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3、核对《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上打印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如有错误请及时(或交材料时)提出更正。草表在交材料时请交回。

  4、办理毕业证不需要交费。

  5、按规定填写好档案袋、材料袋(如果有)和《毕业生登记表》,办证材料必须在办证期间内交回我办审核,档案袋和材料袋内请装好规定要装的材料。

  6、我办审核期间如有问题会及时和考生联系,请保持《毕业生登记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

  7、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1日发毕业证。考生请持本人的身份证到我办领取毕业证和《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领回后交有关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考生请及时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8、我区本次的毕业数据将于2014年8月15日前上报。网上可查询本次毕业信息的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确定。

  9、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相片要求为免冠蓝底相片,考生需穿着有领衣服照相,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对于不符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考生必须重新照相。

  相关表格、档案袋、材料袋的填写方法和使用方法:

  1、档案袋:序号和助学院校 栏不填,其他栏目请如实填写。其中准考证号请填写新的12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如果没有请填写家庭住址。毕业证号请参照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上打印的毕业证号填写。交回自考办时请在档案袋内装本人的①有效其内身的份证复印件;②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 ;③本科毕业的还要装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原件(区自考办审核完后发毕业证时退回)。

  2、材料袋(如果有):序号栏不填,“申报单位”栏填“柳州市”,其他栏目请如实填写。交回自考办时请在材料袋内装本人的①免考合格证、转考成绩证明材料(如果有)②《毕业考核登记表》(如果有)③《毕业实习合格证》(如果有),然后请按草表上打印的顺序装订。

  3、《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前请注意看表上的说明!考生应填写的栏目为: ①正面的“考生填写栏 ”②背面的“本人简历”。填写时请注意:①“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籍贯”应填省市+市(县),如“广西柳州”。②“本人简历”应填写本人从小学起到现在的   学习   、工作历程,若转学或工作调动过多,请有选择地进行填写。如无职业,请写明“待业”③“单位(院系)意见”栏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主要是考生思想品德、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内容,不能留空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填好日期。

  4、特别强调注意:①《毕业证登记表》需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档案袋及材料袋请考生本人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各项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不能涂改,不能由他人代填。②《毕业证登记表》的“单位(院系)意见”栏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应和其他栏目用同种笔填写)。③因《毕业生登记表》需要用计算机打印部分栏目内容,请保持表的平整和整洁,勿折勿卷。

  附件

  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有关规定

  一、考生信息

  (一)考生申请毕业时使用的姓名,必须与目前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考生通过所有课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如果在报考过程中更改姓名的,必须及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申请,且须以新的姓名报考至少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考试。

  (二)考生的身份证号由于公安部门原因需要更正的,也按第1点的办法处理;如只是身份证号升位的,各考办在考生申请毕业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前,务必予以更改。自治区自考办在毕业资格审核过程中,不再更改身份证信息,如身份证在系统中的信息与考生实际不符的,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三)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相片要求为免冠蓝底相片,考生需穿着有领衣服照相,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对于不符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必须让考生重新照相。

  二、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本科专业时,其考前专业的分类,可参照《广西自学考试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不在目录范围的,则按以下方法分类:

  考生须出具其考前专业的学籍档案(含必考课程及成绩),如果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课程属某类别专业的专业课程,则可认定考生属于该类专业的考生。否则,需要按本科专业报考说明中的要求加考。

  加考课程为专科层次的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免考,具体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执行 .

  三、专业过渡

  (一)自学考试专业经过了多次的调整,我们针对专业调整制定的专业课程顶替计划,公布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中“自考”栏目的“专业计划”模块里,网址为   .

  (二)考生参加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51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课程的考试,还必须参加相应的上机考试,即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和00052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践),笔试和机试的考核合格后,才算通过该门课程的考试。

  四、主考院校

  (一)通过院校沟通课程考试的考生,必须到该院校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二)衔接考生必须到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三)考生毕业申请专业的主考院校,必须与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院校一致。

  (四)教育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B040010)主考学校已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更换为广西师范大学,如考生在2013年下半年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各单位需将主考学校更改为广西师范大学,如考生在2013年上半年以前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主考学校仍为广西教育学院。

  五、其他规定

  (一)在毕业申请时,有免考课程的考生,必须出具免考合格证书或已通过审批的免考证明,否则,本次不予以受理毕业申请。毕业审核期间不受理免考申请。

  (二)除了转考以及免考课程成绩,其余课程成绩请尽量从数据库下载,如确实无法在数据库下载的成绩,请考生出示真实有效的凭据。

  (三)本次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除了本年度毕业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其余考生原持有的学历证书均须出示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者附上在中国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学历注册信息,否则,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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