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桂林市申请办理自考本科论文答辩须知
一、桂林市自考办办理申请论文答辩手续时间为:5月25——5月27日。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已填写好的《毕业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在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大专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出示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所有考生必须出示已经获得的全部单科合格证或者打印广西自考网上系统历年成绩。
二、考生自已下载并打印《毕业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同时填写好表格上的相关内容。论文答辩的选题,请考生自己登录主考院校的网站查询或者自拟。填写“何类应考者”栏目时,本科与专科系同一专业填写“一类”,本科与专科所学专业不一致填写“二类”。填写表格中的“课程名称”栏目时,请按开考计划的课程顺序填写,如有顶替课程,请填写自己实际所考的课程名称。如果中间的某门课程还没有考,请别空行,将后面的课程名称直接递补填写。并准备2张一吋的同底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分别贴在登记表上。
三、我院在论文答辩的办理事宜中,只负责初审及汇总考生的资料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再转交相关的院校。论文答辩的具体时间、指导老师的指定及指导老师的联系方法等相关问题,请与主考院校联系。
区内部分主考高校继教院(自考办)联系信息
高校名称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邮编 |
广西大学 |
0771-3238944 |
南宁市大学路100号 |
530004 |
广西师范大学 |
0773-5843240 |
桂林市育才路15号 |
541004 |
广西民族大学 |
0771-3260548 |
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
530006 |
广西医科大学 |
0771-5353900 |
南宁市双拥路22号 |
530021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0773-5601492 |
桂林市六合路123号 |
541004 |
桂林理工大学 |
0773-5899729(考务)0773-5895958(考籍) |
桂林市建干路12号 |
541004 |
广西师范学院 |
0771-3908663 |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
530001 |
广西艺术学院 |
0771-5302578 |
南宁市教育路7号 |
530022 |
广西财经学院 |
0771-3853117 |
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 |
530003 |
广西科技大学 |
0772-2685283 |
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
545000 |
广西警专 |
0771-5614123 |
南宁市广园路25号 |
541004 |
提示:教育管理(本科)主考学校已改为广西师范大学
说明:毕业考核登记表需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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