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桂林市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须知
一、申办条件:
1、考生按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全部应考课程且成绩合格。
2、有实践性环节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完成上机考试或实践报告、实习等课程,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并合格。
3、考生准考证或身份证等有关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申请。
4、有院校沟通课程(即校考课程)的考生及衔接考生,必须到该院校办理毕业手续。
二、所需材料
办理专科毕业手续的为:1、2、5项、
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为:1-5项
1、准考证1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无法查证学历的考生请及时去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是教育部授权的省级认证部门,可认证广西及外省各类毕业证书。地址:南宁市教育路3号,电话:0771-5320961.
5、自考网上系统无法查到成绩的科目需提供单科合格证、医学类专业考生还需提供实习合格证,从外省转入成绩的考生需提供转考介绍信和单科合格证。
三、办理程序:
(一)现场办理环节(11月28日-30日)
1、考生将身份证、准考证、大专毕业证交工作人员审核,
2、考生在统计表上登记基本信息。
3、相片不合要求的考生,须现场重新照相。
4、由考试院打印正式《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填表:
1、《毕业生登记表》不可用复印件。表格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填表时用蓝、黑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2、“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籍贯”是祖居地或自己出生的地方,应填省名+县名,如“广西全州”、“内蒙古包头”。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写“待业”。
3、“本人简历”:把学习及工作的经历,从小学填起,连贯地填到现在。
4、档案袋:除右上角“序号”外,其他栏目必须填写,栏目内容依照《毕业生登记表》上打印的内容填写,其中“助学院校”即“主考学校”。
(三)交档:
交档时间:11月28日-12月2日
交档地址:桂林市招生考试院二楼自考科202办公室。
需交材料:大专1-3项、本科1-5项(可托人代交毕业生档案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复印)。
3、部分考生(审核时已提示):必须提供单科合格证、实习合格证、转考材料等。
4、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需市自考办验核加盖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四)领取毕业证:
时间:2017年1月16日-17日
地址:桂林市招生考试院二楼自考科202办公室。
凭身份证领取,也可代领,代领时需同时出示毕业生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考生务必按时领取毕业证并核对相关信息,否则档案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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