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广州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须知
各区招考办:
2020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4月11日-12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见附件1、2)精神,为认真贯彻省、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要求,确保我市今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条件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10:00-6日12:00。
(二)正式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10:00-6日17:00。
(三)新旧生报考时间:2020年3月9日10:00-12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3日17:00。
三、报名报考方式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一)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
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见附件1)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一旦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
2.正式报名
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不设置现场报名点。考生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在线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4)。报名报考期间我市共设12个值班电话,均面向全体考生接受电话咨询(见附件5)。
相片确认后将获得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码。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方能报考。
提醒: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拍摄的相片会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核验、活体检测(真人检测)与相片质量检测,请拍摄本人清晰的面部相片,避免面部任何遮挡,不要翻拍证件照(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使用白色背景,穿深色上装,刘海不遮挡眼睛和眉毛,面部没有阴影。确认后的电子照片也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二)考生报考
1.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2.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务必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最后时间缴费,避免因网络堵塞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报考缴费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报考缴费。
3.部分准考证信息里无自考成绩无照片的旧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于3月9日前到我市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点照相(),然后由考生登录我办考生照片信息管理系统()确认相片是否为本人(若不确认将无法报考)。考生待确认成功后1-2个工作日,才能报考课程。自学考试准考证信息里有自考成绩无照片等其它情况的旧生按《转发省自考办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办理。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
(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
1.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
我市继续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6)后方能报考。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2.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
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4月14日-17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7)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考试开始前10天内,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考试结束后40天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核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送达);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
六、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绑定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七、其他
(一)如全国考办相关安排调整或疫情防控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本次考试时间发生调整,考生须按调整后的时间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如考试停止举行,报考费按原缴费途径退还;如出现其他需要调整的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5)。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网站(网址:)、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gzszkb)和广州招考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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