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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及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

2022-11-17 09:14:27   文章来源: 汕头市招生办   字体:   打印
双十一

一、新生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其中预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时至25日12时,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时至11月25日17时。

  (二)新生报名方法:

  1.预报名。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 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考生应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切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1),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3.个别已完成预报名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到汕头市招生办报名点完成正式报名,11月27日后不予受理。考生到汕头市招生办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防止聚集性情况出现。汕头市招生办联系电话:88860197(下同)。

  (三)新生报名确认操作指引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图》(附件2)和《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附件3)。

  二、考生报考时间和报考办法

  (一)考生报考时间:11月29日14时至12月2日17时,缴费时间为11月30日10时至12月3日17时。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生办,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二)考生报考方法: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下同)的【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报考前,考生必须在管理系统绑定本人手机,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管理系统菜单栏【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考区和报考课程考生一经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招生办联系。考生报考和缴费流程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附件4)。

  三、考试时间

  根据广东省自考办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在1月7日至8日举行。具体开考科目详见《2023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6),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7。

  四、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汕头市中心城区,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报考费37元/科。

  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二)所有考生均须凭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

  (三)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详见附件5),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5-2),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市招生办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六)考生要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以及市招生办通过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

  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考区招生办咨询复查结果。

  附件:1.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2.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图

  3.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

  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

  5.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6.202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7.202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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