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广东自考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4门71学分,毕业总学分为71学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具备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获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音、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实践技能训练,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传播学、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备熟练运用现代传播技术从事播音与主持艺术实务活动的能力;
3.熟悉国家新闻传播及播音主持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坚守职业道德准则;
4.了解播音与主持领域的历史演进及最新发展动态;
5.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科学开展工作的一般方法,能正确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适应和胜任多变的职业领域;
6.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能,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代码:130309
类型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00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必考 | 笔试 |
00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必考 | 笔试 |
003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必考 | 笔试 |
004 | 07180 | 广播播音主持 | 2 | 必考 | 笔试 |
07181 | 广播播音主持 | 6 | 必考 | 实践 | |
005 | 14062 | 普通话语音与发声 | 2 | 必考 | 笔试 |
14063 | 普通话语音与发声 | 2 | 必考 | 实践 | |
006 | 07182 | 电视播音主持 | 2 | 必考 | 笔试 |
07183 | 电视播音主持 | 6 | 必考 | 实践 | |
007 | 13873 | 节目主持艺术 | 6 | 必考 | 实践 |
008 | 07176 | 即兴口语表达 | 1 | 必考 | 笔试 |
07177 | 即兴口语表达 | 3 | 必考 | 实践 | |
009 | 14237 | 手机媒体概论 | 6 | 必考 | 笔试 |
010 | 13686 | 广播电视写作 | 5 | 必考 | 笔试 |
011 | 09346 | 配音艺术 | 5 | 必考 | 实践 |
012 | 09344 | 播音创作基础 | 6 | 必考 | 实践 |
013 | 14570 | 音视频节目策划与制作 | 6 | 必考 | 实践 |
014 | 14837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必考 | 实践 |
课程设置:必考课14门71学分。 | |||||
说明: 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
五、课程说明
1.广播播音主持
本课程以学习和训练各类广播节目的播音与主持技巧为主要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广播新闻播音、文艺播音,广播新闻资讯及评论类节目、社教服务类节目、综艺娱乐类节目及广播谈话类节目主持等。通过对不同广播节目类型的训练,使考生充分了解各类广播节目的特征,掌握各种形态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的规律和原则,尤其是当前广播节目主持的发展趋势,并能够独立主持创作较为完整的广播节目,达到当前广播电台播音与主持工作的基本实战要求。同时,结合当前新媒体发展趋势,对网络电台、新媒体音频节目主持有一定认识和实践能力。
2.普通话语音与发声
本课程以培养合格的播音员主持人奠定坚实的专业基本功为主要目的。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系统讲授普通话语音的相关知识,使考生逐步认识和纠正自身在普通话语音声母、韵母、调值、语流音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培养考生掌握科学的发声技能,提升发声能力,包括气息控制、口腔控制、共鸣控制、喉部控制以及声音弹性和情声气结合运用等内容。通过具有针对性的实践训练,使考生达到语音准确规范,吐字发声字正腔圆、清晰有力、圆润动听、语流晓畅,为各类型稿件播读和节目主持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
3.电视播音主持
本课程以学习和训练各类电视节目的播音与主持技巧为主要目的。主要内容包括电视新闻播音及电视新闻评论类节目主持、电视社教服务类节目主持、电视综艺娱乐类节目主持、电视谈话类节目主持及现场出镜报道等。本课程通过对不同电视节目类型的训练,使考生充分了解各类电视节目的特征,掌握各种形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的规律和原则,尤其是当前电视节目主持的发展趋势,并能够独立完成较为完整的电视节目出镜主持创作,达到当前电视播音与主持工作的基本实战要求。同时,紧密联系当前网络视频节目发展现状,对网络视频节目的现场主持有一定认识和实践能力。
4.即兴口语表达
本课程以学习和训练主持人即兴口语表达的方法和技巧为主要目的。主要内容包括:主持人口语传播基本特征、即兴复述训练、即兴叙述训练、即兴描述训练、即兴评述训练、即兴解说训练、即兴幽默训练及即兴语智训练等。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考生在有稿播音创作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即兴口语生成和表达的方法,综合运用有声语言内外部表达技巧,能够在依据主题、适切语境的片段式节目主持中自由、自主、自如地组织语言,有情、有理、有趣地传播信息、意见和情感,提升即兴口语表达的质量,使主持人口语真正成为精粹口语。此门课程也是当前广播电视直播日常化发展趋势下播音主持专业考生的必备专业基础技能。
5.广播电视写作
本课程以学习和训练广播电视各种节目体裁的文本写作为主要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广播电视新闻、广播文艺文本、电视综艺节目文本、电视纪录片台本、广播电视短剧、广播电视主持人节目台本、广播电视策划文本等文章的基本原理和写作要诀等。本课程通过对各种广播电视文本的分析和写作训练,培养考生了解广播电视各类体裁文本的基本特征和差异表现,提高文字应用能力、思维能力以及节目策划能力,从而形成更持久的节目主持创作能力。
6.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略)
7.实践性学习环节课程(略,按主考学校要求执行)
六、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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