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成绩于5月11日公布
各位考生:
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已于4月1日至2日举行,定于5月11日15时公布成绩,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官微小程序查询
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二)百度小程序查询
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成绩。
(三)系统查询
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
(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
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申请
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或咨询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东莞市本次申请查卷登记时间:5月12日-5月23日(周六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查卷登记地点: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电话:0769—23126082)。
(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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