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南方医科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申请事项通知
各教学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毕业生:
为了做好2021年12月南方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南方医科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的条件:
1.政治合格、无重大违纪行为;
2.毕业时间为2021年6月的学生;
3.无处分、无作弊记录,课程平均分达到68分以上;
4.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成绩合格者。
二、申请南方医科大学自考学士学位材料: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附件1)。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2份。表格须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附件2),不得更改表格中现有内容。
3.A4纸复印以下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1份、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复印件1份、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4. 学位图像采集(附件3):
①云证照-移动端图像采集;
②自行到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采集。
5.学位材料放置要求:按由上至下顺序,依次为学士学位申请表、学士学位审核表2份、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自考准考证复印件。请将所有材料用长尾夹固定好并放入大号信封。
6.相沟通班的学生由各教学点负责学位初审(须确认学费信息)。各教学点须填报学位材料汇总表(详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后与学生照片、学位评定审核表同时报送我院。
三、南方医科大学自考学位受理、审核及证书发放:
1.南方医科大学自考学位申请受理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社会考生学位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或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无法派送)至我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1649459;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03室(510515)。
2.学位审核公示时间:以学校召开学位评审委员会时间为准,具体请留意学院12月份的网站公告。网址: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3.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具体时间请留意网上通知,地址: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楼103室领取学位证书;联系人,刘老师、谭老师,电话:61649459。
四、学士学位授予通知发放后,经查申请材料为虚假者,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提交学位资料后实名制申请入QQ群:212584435(唯一群号),进群后须按姓名+专业(如:护理学张三)格式进行实名备注,未按要求修改备注名者将被清理出群,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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