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论文成绩有效期的通知甘考办〔2014〕23号
各市(州)自考办、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已经全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实践环节考核全流程均在信息管理平台上运行。经过两年多的使用,已达到数据信息安全、稳定的要求,具备了考籍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便利服务考生的条件。
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针对部分考生由于课程计划调整,致使论文成绩失效,无法按期办理毕业证书的问题,根据全国考办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上半年起取消实践环节考核中有关论文成绩有效期的规定,优化调整考生根据课程计划通过论文答辩,其合格成绩入库后长期有效。
请做好考生的宣传工作,科学安排学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时间,帮助考生顺利完成学业,早日成才。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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